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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考之报名

发布时间:2012-10-16 12:57:58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中考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相结合进行。具有本市学籍的初二、初三年级学生(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及具有本市户口、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按规定报名。区县招生办负责办理本区县考生的报名手续。1.初二年级在校生参加中考报名,并参加生物和地理考查,考查结果计入次年中考升学成绩。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户口簿或有关证明,交纳规定费用。

(1)在南京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学生,均应通过就读学校到区县招生办集体报名。民办初中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办理集体报名。

(2)具有南京市户口、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应凭就读学校证明回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报名。

2.初三年级在校生已在2011年参加中考报名,本次报名时只须提供初二年级的建档号,并交纳规定费用。

因就读学校和户口所在地填报志愿范围不同、需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持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招生办的建档号证明,于5月14日、15日回户口所在区县办理转档手续。

初三年级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如未能在2011年报名,须于本次报名时同时补办生物和地理考查手续。因故未能按时报名的学生,还可在5月14日、15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补报名,但各区县不再为此类考生组织体检、体育考试和英语人机对话考试。

3.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报名,年龄原则上限在18周岁以内.

4.鉴于我市的生物和地理考查成绩计入升学成绩,以下学生均须参加补考。

(1)初三年级从外市转入本市的学生;

(2)初二年级已参加过考查的休学学生;

(3)往届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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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相结合进行。具有本市学籍的初二、初三年级学生(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及具有本市户口、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按规定报名。区县招生办负责办理本区县考生的报名手续。1.初二年级在校生参加中考报名,并参加生物和地理考查,考查结果计入次年中考升学成绩。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户口簿或有关证明,交纳规定费用。

(1)在南京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学生,均应通过就读学校到区县招生办集体报名。民办初中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办理集体报名。

(2)具有南京市户口、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应凭就读学校证明回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报名。

2.初三年级在校生已在2011年参加中考报名,本次报名时只须提供初二年级的建档号,并交纳规定费用。

因就读学校和户口所在地填报志愿范围不同、需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持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招生办的建档号证明,于5月14日、15日回户口所在区县办理转档手续。

初三年级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宁升学的学生,如未能在2011年报名,须于本次报名时同时补办生物和地理考查手续。因故未能按时报名的学生,还可在5月14日、15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补报名,但各区县不再为此类考生组织体检、体育考试和英语人机对话考试。

3.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报名,年龄原则上限在18周岁以内.

4.鉴于我市的生物和地理考查成绩计入升学成绩,以下学生均须参加补考。

(1)初三年级从外市转入本市的学生;

(2)初二年级已参加过考查的休学学生;

(3)往届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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