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从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会上获悉,北京市中招录取工作于7月31日正式启动。从今年秋季新学年起,公办高中择校专业录取的学生,除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外,高中3年不再收取学费。
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北京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仍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分数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8%,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
公办高中校在招收择校生时,要严格按照《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进行。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不得以学校增加招生计划为由,擅自增加择校生名额;不能因学生转学、旁听、借读等名义收取择校费或高收费招收学生。对违规的学校,有关部门将严肃查处,取消示范高中称号或按相关规定处理。
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和伙食费外(不含按规定享受免交教科书费和寄宿费的学生),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今年秋季入学的择校生,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3年不再收取学费。各学校对2007年以前的择校生仍采取原来的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