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21日)开始到12月31日,本市中小学生、京籍60岁以上老人等五类重点人群将陆续免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从市卫生局昨天发布的《北京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急接种工作指导意见》中了解到的。
可在单位、学校内完成接种
对于五类人群如何接种甲流疫苗,市卫生局制定了相应的接种形式。中小学校学生与教职工可在学校设立的临时接种点,由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负责接种。一线医疗、公共卫生专业人员、铁路、民航、交通、检疫等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国家重要公共机构公务员,可在其工作单位设立的临时接种点,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接种单位负责接种,也可由工作单位组织前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老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在居住地附近的指定接种单位接种。
因特殊原因在集体单位接种时没有接种的个别人员,可通过集体单位与接种单位协商另外安排接种时间,并持居民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接种单位的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五类重点人群将依次接种
据了解,被市政府列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急接种的五类重点人群包括:
没有接种过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及教职工;
一线医疗、公共卫生专业人员;
铁路、民航、交通、检疫等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
国家重要公共机构公务员;
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老人。
市卫生局表示,对上述人群将按排序依次完成接种工作。本次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急接种时间为2009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
建立紧急叫停机制确保接种安全
为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市卫生局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明确规定,发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区县疾控中心应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将组织市级专家组进行调查论证,并做出叫停接种或撤销暂停接种的决定。应叫停接种的情形包括: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高于预期或呈明显聚集性分布;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及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患;出现死亡、残疾等严重事件;发生群体性反应或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对于认定为预防接种实施差错及偶合症或心因性反应的,应及时撤销暂停,并妥善处理。
临时接种点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市卫生局要求,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要符合北京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临时接种场所要求,并安排足够数量的合格接种人员和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受种人群所在的集体单位应提供合格的临时接种场所和留观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