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加强理科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2017年恩施州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恩施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在州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州、县市电教装备站负责实施,其它科室配合。
二、考试对象
恩施州2017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考试范围及内容
范围:现行七至九年级物理、化学、生物教科书所涵盖的学生实验。
内容:实验仪器的选择、安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规律的探究、数据的记录、实验结果的表述等。
四、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
参加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以参加恩施州2017年中考的报名数据为准。但已参加过以往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今年考试。
(二)命题
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由州统一命题、制卷,每个考生抽签完成一套实验,每套实验题满分20分,计入中考总分。
(三)考试时间
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每场20分钟,从5月2日开始,5月22日前结束。
(四)考点设置
1.考点设置以方便考生为前提,原则上不出本校,所设考点应达到二类以上实验室建设标准,并具备完成现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实验所必需的实验器材和药品。各县市电教装备站在考前对考点要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点要督促整改,使其达到考试的要求。
2.每个考点可根据考生数设1-3个考室,每个考室设实验台(桌)12张(单人单桌,按3排4列布局,最大限度地拉开距离),按1-12号给每张实验桌编号,并分别准备与试题相关的实验药品和器材。凡是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药品和器材,应在准备台上存放一定数量备用,在各考室外要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
(五)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
1.以县市为单位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身体健康的理科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培训后组成1-3个监考组,到各个考点巡回监考。
2.每个考室监考教师3-4名,每名监考教师最多监考4名考生。
3.每个乡镇(或每个监考组)由县市教育局选派巡视员1名,负责巡视。
4.各考点安排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各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控考试用的实验器材、药品(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室)。
(六)考试实施程序
1.各考点的考生分组由州教育局统一编排,各县市根据需要在湖北省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上打印《恩施州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组名单/成绩记录单》(见附件3)、《恩施州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组核对单/成绩记录单》(见附件4)。考试时,必须严格按照分组名单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2.考生在候考区(或候考室)候考,考生进入考室前在主监考手中抽取试题号,主监考将所抽号码填写在试题套号栏中,直到题号全部抽完;前一组考试时进行下一组抽签。当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室外逗留、更不能与下一组考生交流。
3.考生进入考室前,由监考教师将每组实验题对应实验桌编号分发到相应的实验桌上,并检查试卷中实验所需器材、药品是否与实验桌上所准备的一致,分发完毕后不得进行调换。
4.考生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监考教师检查考生是否与分组核对单上的照片相符,所抽题号是否与实验桌编号一致,是否在试卷上填好学校、姓名、报名号。
5.监考教师将闹钟定时20分钟,宣布开始操作的同时启动计时。监考教师根据考生操作过程按评分标准给考生评分,由主考将考生得分填写在成绩栏中(缺考考生需在成绩栏中填写缺考字样),评分一律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填写,分数填写必须清楚规范。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在相关地方签字后将试卷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订,同已登好考生成绩的《成绩记录单》(附件3或者附件4)一并密封后交试卷收发员。
(七)考试成绩报送
各县市教育局负责本县市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的最终审核上报工作。考试结束后,由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按附件5的格式将学生成绩数据库于5月31日前报州教育考试院。对于缺考和零分考生,要逐一核实,并分考点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一并报送。
(八)考试安全管理
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妥善保管化学药物、药品,排除在实验过程中可能对学生安全有影响的一切隐患,对需要往返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学生,要加强路途安全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加强考试纪律管理
(一)各县市必须按统一时间和要求进行考试,不得擅自调整考试时间、变更考试内容。
(二)试卷及评分标准在全州统一考试结束前属国家机密,必须由专人统一保管,严防试卷及评分说明遗失和外流,全州统一考试之前不得公开试题和评分说明。各县市应加强对考务及监考人员管理,不得在考试时外泄试题与评分说明等相关内容,严禁扫描、拍照、摄像,严禁将考试相关内容在互联网上传播。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执行。
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加强理科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2017年恩施州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恩施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在州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州、县市电教装备站负责实施,其它科室配合。
二、考试对象
恩施州2017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考试范围及内容
范围:现行七至九年级物理、化学、生物教科书所涵盖的学生实验。
内容:实验仪器的选择、安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规律的探究、数据的记录、实验结果的表述等。
四、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
参加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以参加恩施州2017年中考的报名数据为准。但已参加过以往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今年考试。
(二)命题
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由州统一命题、制卷,每个考生抽签完成一套实验,每套实验题满分20分,计入中考总分。
(三)考试时间
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每场20分钟,从5月2日开始,5月22日前结束。
(四)考点设置
1.考点设置以方便考生为前提,原则上不出本校,所设考点应达到二类以上实验室建设标准,并具备完成现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实验所必需的实验器材和药品。各县市电教装备站在考前对考点要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点要督促整改,使其达到考试的要求。
2.每个考点可根据考生数设1-3个考室,每个考室设实验台(桌)12张(单人单桌,按3排4列布局,最大限度地拉开距离),按1-12号给每张实验桌编号,并分别准备与试题相关的实验药品和器材。凡是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药品和器材,应在准备台上存放一定数量备用,在各考室外要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
(五)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
1.以县市为单位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身体健康的理科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培训后组成1-3个监考组,到各个考点巡回监考。
2.每个考室监考教师3-4名,每名监考教师最多监考4名考生。
3.每个乡镇(或每个监考组)由县市教育局选派巡视员1名,负责巡视。
4.各考点安排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各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控考试用的实验器材、药品(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室)。
(六)考试实施程序
1.各考点的考生分组由州教育局统一编排,各县市根据需要在湖北省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上打印《恩施州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组名单/成绩记录单》(见附件3)、《恩施州2017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组核对单/成绩记录单》(见附件4)。考试时,必须严格按照分组名单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2.考生在候考区(或候考室)候考,考生进入考室前在主监考手中抽取试题号,主监考将所抽号码填写在试题套号栏中,直到题号全部抽完;前一组考试时进行下一组抽签。当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室外逗留、更不能与下一组考生交流。
3.考生进入考室前,由监考教师将每组实验题对应实验桌编号分发到相应的实验桌上,并检查试卷中实验所需器材、药品是否与实验桌上所准备的一致,分发完毕后不得进行调换。
4.考生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监考教师检查考生是否与分组核对单上的照片相符,所抽题号是否与实验桌编号一致,是否在试卷上填好学校、姓名、报名号。
5.监考教师将闹钟定时20分钟,宣布开始操作的同时启动计时。监考教师根据考生操作过程按评分标准给考生评分,由主考将考生得分填写在成绩栏中(缺考考生需在成绩栏中填写缺考字样),评分一律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填写,分数填写必须清楚规范。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在相关地方签字后将试卷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订,同已登好考生成绩的《成绩记录单》(附件3或者附件4)一并密封后交试卷收发员。
(七)考试成绩报送
各县市教育局负责本县市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的最终审核上报工作。考试结束后,由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按附件5的格式将学生成绩数据库于5月31日前报州教育考试院。对于缺考和零分考生,要逐一核实,并分考点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一并报送。
(八)考试安全管理
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妥善保管化学药物、药品,排除在实验过程中可能对学生安全有影响的一切隐患,对需要往返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学生,要加强路途安全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加强考试纪律管理
(一)各县市必须按统一时间和要求进行考试,不得擅自调整考试时间、变更考试内容。
(二)试卷及评分标准在全州统一考试结束前属国家机密,必须由专人统一保管,严防试卷及评分说明遗失和外流,全州统一考试之前不得公开试题和评分说明。各县市应加强对考务及监考人员管理,不得在考试时外泄试题与评分说明等相关内容,严禁扫描、拍照、摄像,严禁将考试相关内容在互联网上传播。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