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口学校和直升比率
南雅:3%对口直升雅礼中学;5%本校直升南雅中学。(直升申报学校志愿只能填写一个。学校根据志愿按比较分数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直升雅礼中学、南雅中学人员名单。)
雅实:5%对口直升雅礼中学。
长雅:5%对口直升雅礼中学。
二、选拔标准
三个学校的选拔方案均是由综合成绩来排名,比较分数由考试成绩及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
1、考试成绩
南雅:初一初二四个学期期末总分各占5%,共计20%;初三八次测试成绩比例依次为:5%、5%、15%、10%、15%、5%、10%、15%,共计80%。
雅实:初一初二四个学期期末总分各占5%,共计20%;初三上第一次质量检测、期中、第二次质量检测、期末总分各占10%,共计40%。初三下入学考试、第一次质量检测总分各占10%;集团联考占20%,共计40%。
长雅:初一初二四个学期期末考试占30%,初三年级上学期期中、期末、下学期九校联考总成绩占45%,初三上、下学期入学考试占5%,初三上学期十月、十二月月考占10%,生地会考总成绩单独占10%。
2、加分情况
南雅:
A.学科竞赛(只计初中三年中最高奖项一次,不累加):
(1)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高中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成绩达到省队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加30分。
(2)其他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高中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获国家级金奖(一等奖)5分,银奖(二等奖)4分,铜奖(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3)参加学科竞赛提高组获奖的在相应等级上加2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
(4)语文报杯作文竞赛获国家特奖3分,一等奖、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5)全国英语能力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集体奖项按50%计算。
B.荣誉(只计初中三年中最高奖项一次,不累加):
省三好、省优干、省优秀团干、团员加5分,市三好、市优干、市优秀团干、团员加3分。
C.体艺竞赛(只计初中三年中最高奖项一次,不累加):
(1)体育: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由教育、体育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比赛国家级第1名5分,第2、3名4分,第4、5名3分,6、7、8名2分;省级第1名3分,第2、3名2分,第4、5、6名1分;市级第1名2分,第2、3名1分。集体项目按50%计算。
(2)艺术:参加三独比赛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三等奖1分。
说明:学科竞赛加分、荣誉加分、体艺竞赛项内按最高加分计算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学科竞赛加分、荣誉加分、体艺竞赛项目间可累计加分。其他特殊贡献的学生由领导小组讨论酌情加分。
雅实:
A:综合素质评优加分:
(1)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或同等奖励)称号的每次加8分;
(2)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或同等奖励)称号的每次加4分;
(3)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同等称号的包括优秀班长、优秀团干、优秀团支书、中队长)、优秀团员称号的每次加0.5分;
(4)获校级单项(学习、体育、文娱、劳动)积极分子、优秀少先队员、小组长、课代表、纪检员、督察员、志愿者的每次加0.3分。
(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度中同一获奖类别多次获奖只计最高一次,不同学年度可累计加分。)
B、学科竞赛获奖加分:
(1)由学校组织参加的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高中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成绩达到省队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无条件直升。获得高中联赛(信息学提高组)的省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不加分。参加普及组信息学竞赛获省一等奖的奖励加分2分。
(2)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数(学用杯)、理(长沙市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化(初中化学读书能力大赛)、生等学科竞赛,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加分5分、3分、2分,获市级一等奖的奖励加分2分。
(3)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语文(能力)、英语(能力)竞赛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加分2分、1分、0.5分。获省一等奖的奖励加分0.5分。(英语能力大赛取全能奖)
(三年中同一人同一学科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
C、艺体竞赛获奖加分:
(1)艺术竞赛:获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相关项目(绘画、书法、摄影、独唱、独奏、独舞)比赛一等奖的奖励加分0.5分。参加全国中学生艺术展演的每人奖励加分2分,获省中学生艺术展演集体项目一等奖的个人可奖励加1分。获市中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合奏)比赛集体项目一等奖的个人可获奖励加0.5分,并可与三独比赛优惠分累加。(同一学生在三年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计最高一次。)
(2)体育竞赛:在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与的体育比赛中,获得省级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奖励加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获得市级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加分3分、2分、1分。获得集体项目奖的按50%计算优惠分。(同一人在三年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
D、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加分:
(1)获得由学校组织的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科技创新与发明大赛获省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分、1分,市一等奖的奖励加分1分。
(2)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教育行政科研部门举办或认可的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比中获省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加分2分、1分,获市一等奖的奖励加分1分(组长加满分,成员折半加分)
(同一人在三年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
长雅:
A、竞赛加分:
(1)由学校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信息学学科竞赛获国家级金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银奖)7分,三等奖(铜奖)5分;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区级一等奖1分。
(2)由学校组织的政治、历史、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学科竞赛获国家级金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银奖)4分,三等奖(铜奖)3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区级一等奖0.5分。
B、综合素质奖励加分:
市三好、市优干(或同等奖励,如星城之星)加5分,区三好、区优干(或同等奖励,如星城之星)加3分,三年有两次或两次以上评为校三好、校优干(或同等奖励,如长雅之星)加1分
说明:
1、竞赛加分、综合素质奖励项内加分按最高加分计算,不重复累计加分;项间可累计加分,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分。
2、每学年的加分计入对应学年考试成绩按相应比例计算。比例为30%。其他特殊贡献的学生由领导小组讨论酌情加分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