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高中与初中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衔接,拓展部分学生的视野,培养学习兴趣、拓展知识、提升能力,积极探索培养优秀学生的有效举措,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经研究,特制定2016年保送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县毕业生须在推荐学校八、九年级就读且没有留级)。
(二)招生计划:160名。
(三)推荐办法及分配名额
1.各初中学校推荐名额根据各校2016年初中毕业生数、近两年被苍南中学公费录取(不含特招生和自主招生)并就读苍南中学人数及2015年被苍南中学自主招生录取并就读苍南中学人数予以确定。其中,2016年首次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推荐名额按所有同类、同性质学校推荐额平均生均占比计算。以上计算结果取整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其中推荐名额不足1名的学校均按1名推荐。各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以下情况的学生参加保送生招生测试不占以上推荐名额:
(1)苍南户籍但不在苍南县内就读,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经苍南中学核实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可参加保送生招生测试。
(2)苍南县外户籍,符合苍南县公办普高报考条件(市内县外户籍须在我县一所初中八、九年级就读且没有留级),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经苍南中学核实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可参加保送生招生测试。
(3)获得温州市小科学家、小文学家、小数学家称号的初中毕业生(若在县外初中就读须有苍南县户籍)。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推荐工作小组(成员须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负责制定学校推荐办法,做好本校的推荐、公示、审核工作。
2.各初中学校的推荐办法必须以市、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为依据,以素质教育、全面育人、健康成长的理念为导向,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联系学生平时学习成绩择优推荐,严禁以一次性文化课测试成绩作为推荐的依据。平时成绩应综合八年级下学期、九年级上学期期末成绩及九年级下学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各学期成绩所占的比例为:八年级下学期期末文化课成绩占20%,九年级上学期期末文化课成绩占30%(八、九年级文化课成绩中,社会课成绩按50%计算,其它按原始分计算),九年级下学期素质测试成绩占50%。
3.各初中学校必须将学校推荐办法报所属学区审核备案;直属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备案。同时,各学校必须将苍南中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方案、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学校推荐办法在校园醒目之处予以公布,并及时组织学生、家长进行学习。
4.学校根据推荐办法,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评定,择优等额推荐。推荐对象确定后,同时将名单在校内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意见。
5.3月1日前各初中学校须将推荐名单以电子表格格式(见附件3,苍南中学校园网下载)发送到苍南中学教务处(邮箱:cnzxjwc@126.com)。3月2日前苍南中学完成推荐名单审查工作,汇总后报县教育局备案,并通知初中学校。3月3日,各初中学校将参加测试学生的报名表(见附件2,苍南中学校园网下载)、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一寸照片2张送苍南中学教务处,报名表需学校签字盖章。
(五)保送生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3月6日。
2.测试内容:人文素养、科学素养。
3.参加保送生招生测试的学生须准时到苍南中学报到,无故不报到者一律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录取办法
1.苍南中学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160名考生,报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审核后确定的录取名单将在苍南中学校园网上公布,所有录取学生不再参加2016年温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2.苍南中学通知被录取学生在规定报到期限内到学校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报到期限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县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苍南中学保送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保送生招生工作,规范保送生招生行为,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苍南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送生招生的报名、审查、命题、考务、录取等相关工作;各学区要成立以学区主任为组长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本学区各初中学校推荐工作。坚持做到保送生招生工作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透明化。
(三)各初中学校要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考生的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考试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