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向高中学校输送品行优良、学有潜力、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本着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的教育三公平原则,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学校推荐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瑞海
副主任:崔虹琳、林波、邓欣元
委员:贾道坤、徐燕玲、刘艳霞、王贵川、孙康功、袁秀霞、鲍丽、初三家长委员会委员
常务工作:贾道坤、孙康功、袁秀霞、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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