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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

发布时间:2012-10-11 10:53:42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中国国务院10月10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扩大后,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将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同时,会议研究部署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决定,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会议还指出,中国要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由轨道交通网络、公共汽车、有轨电车等组成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

会议确定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八项重点任务,包括强化规划调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加大政府投入,拓宽投资渠道,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等。

会议决定,通过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允许机场巴士、校车、班车使用公共交通优先车道。

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草案规定:批量汽车产品普遍存在危及安全使用质量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由其生产者实施召回,并及时发布产品缺陷信息。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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