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进入考试点,准考证仅限考生本人使用。
二、游泳考试考生按规定着装,其他项目考试考生着运动衣裤、运动鞋,不得穿钉鞋,不得佩戴首饰等物品,女生束发。考生在考试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防止考试对身体的运动性伤害。
三、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体能耐力或速度等项目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此类项目考试,凭有关证明由学校统一于指定时间办理免考手续。
四、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考试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凭有关证明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地点办理缓考手续。
五、考生进入考试点后,须遵守各项规定,尊重裁判及工作人员,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安全、有序、认真完成各项考试。
六、严禁各类舞弊行为,不得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各类舞弊行为,经核实论证,取消该考生舞弊项目成绩,成绩为零分,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