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含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我州户籍、在我州初中就读并获得统一学籍号的中考考生(含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八年级学生,下同),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具有我州户籍但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考生,应持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审核、注册新学籍后,在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州初中就读并获得统一学籍号的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我州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因故未参加我州2012年及以前中考地理、生物考试(简称地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县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州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可以报名补考,成绩计入2013年中考总分。已参加过以往地生考试的考生,其2013年中考地生成绩以以往考试成绩为准,不得再报名参加2013年的地生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户口簿和身份证、初中学籍材料。
报名点由县市教育局设置,报州招办备案,原则上在有2013年中考考生的学校设置报名点。考点由县市教育局申报,州教育局审核后设置。报名资格审查由报名点负责,县市招办监督。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查考生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初中学籍等材料原件,并留存有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备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点汇总资格审查名单,经报名点负责人签名后报县市招办复核。
二、报名时间
中考集中报名时间于3月11日开始,4月10日截止,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报名信息上报州招办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前。因在州外就读,未在集中报名期间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可申请补报名,补报名手续与集中报名手续一致,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报名信息上报州招办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5日。
中职学校招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届高中毕业生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也应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信息上报州招办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
三、报名信息采集
考生基本信息以初中学籍数据为依据。报名点通过恩施招生考试网(http://www.esksw.cn/)集中录入、修改、完善考生基本信息后,组织考生现场确认,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现场照相。报名工作由各报名点组织实施,县市招办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
四、优录信息采集
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考生,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同步采集考生优录信息,优录照顾项目和申报程序、审核办法等参照《恩施州2012年中考工作实施方案》(恩施州招委〔201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3年优录项目、加分分值、信息采集以及结果运用等,以2013年有关中考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五、有关要求
1.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成绩是衡量考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报名是考试的首要环节,是全年中考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各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设备,加强检查督办,确保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各县市招办、初中学校要以人为本,做好政策宣传咨询、报考服务和资格审查等工作。要加强中考信息工作和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标准》(鄂教发〔2013〕3号附件二),提高信息采集质量,确保网上报名、考试、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录取、高中阶段学籍注册等工作顺利进行。要完善信息交接手续,信息更改要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重要数据信息要有不同介质的备份。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发布和透露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招办要按时将报名数据库、考生照片库、初中学校代码库、考点安排库、政策性照顾加分数据库等报州招办。
3.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中招平台)已建立,为保证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地与省中招平台和省学籍系统顺利进行数据对接,各县市招办和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制定的信息标准,加强对考生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地生成绩、初中省编学籍号等关键信息项的检查核对,确保无遗漏、无重复、无错误。应届初中毕业生没有省编学籍号或姓名、省编学籍号、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有误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阶段学籍。
各县市自定义的信息项目及代码、含义等应书面通知信息相关单位,并报州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