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烟台市教育局出台了烟台市2012年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据统计,201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约6.6万人,比去年减少8000人。
调整考试方案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据了解,2012年烟台中考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以考试内容的改革来减轻学生的负担,具体为调整考试科目的分值,总分由1050分调减为830分(因今年毕业生的生物考试安排在初三,执行2011年考试方案,故分值为20分,所以总分值为830分。2013年以后考试总分值为825分)。
考试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书面考查与动手操作考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考查方式进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第一类为考试科目,共十一科,分别为政治(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满分100分,按80%比例折算)、化学(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体育(40分),历史(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生物(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信息技术(满分100分,按20%比例折算)、地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七科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其中,政治科目实行开卷考试;从明年开始,英语听力以光盘替代录音磁带。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3至14日。
体育科目的考试,由各县市区根据烟教〔2003〕96号文件要求组织。考试内容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自行确定。考试应在4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完成。地理考试放在初二年级进行,历史、生物和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信息技术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0日至21日。
第二类为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三科考试满分均为15分,其中,生物实验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
第三类为音乐、美术两科考查科目。考核一般安排在初四下学期有计划地分散进行,成绩按每科一定分数计入高中录取总成绩,每科计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据了解,新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分值结构是在原学业考试分值的框架上进一步完善形成的,和调整前的分值结构相比,差别不大。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通过完善考试科目结构,减少考试分值,优化试卷内容,来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时空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鼓励特长加分三类考生有优惠政策
2012年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继续实施特长加分及优惠政策,对具有音乐、体育、美术、电脑制作、科技等特长及竞赛方面获优胜奖的学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给予加分录取。
体育方面,在个人单项比赛中,获得地市级前三名者,高中招生录取成绩分别增加8分、5分、3分;省级前三名或获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具备保送进入省级规范化高中的资格;集体项目比赛中的主力队员按个人单项比赛规定加分。音乐、美术方面,参加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按九级以上加3分标准执行。
电脑制作方面,凡参加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电脑作品、机器人竞赛)获奖的学生,获地市级一等奖加5分;获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奖加20分。科技方面,凡参加科技比赛获奖的学生,获地市级一等奖加5分;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奖加20分;凡取得发明专利的(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加20分。
优惠政策方面,报考普通高中时,优抚对象子女(需持民政部门证明或者所在部队、单位团级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如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当年转业、退役军人子女、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持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持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证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以上特长加分及优惠政策,同一考生,其特长加分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能重复计算,只记取最高项,并需提供相应证明。考生的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必须在学生所在学校公示,如无异议,方可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中加分。有关加分和优惠的具体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减少择校生比例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
通过近年来各级政府的努力,烟台市普通高中资源得到了极大改善。随着国家加大教育投入的力度,今后,政府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投入也相应提高,逐步取消择校生三限政策已纳入国家、省政府的工作规划。从今年开始,择校生的比例开始逐步降低。
据了解,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由30%降到20%。这次调整的实质是将减少的择校生增加到统招生和自主招生的计划中去,对广大普通考生是个利好。
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改革,推进高中多元化录取,不断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促进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发展,2012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均要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按照要求,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放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由高中学校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在该校的统一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综合性基础素养评价的结果原则上为B等级及以上(若为B等级,其标志性成果须翔实丰富)的考生范围内确定资格考生。学校要依据有关资料对资格考生的基础素养评定结果、学生特长发展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考评,自主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所在初中学校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满足群众入学需求保持普职协调发展
据悉,烟台市的高中段入学率在2008年就接近100%,遥遥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烟台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高中段招生的宏观调控,确保普及高中段教育的目标完成,促进高中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在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的前提下,保持普职比大体相当,并以此确定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
目前,烟台市普通高中资源充足,能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要,另一方面,全市的职业教育发展态势良好,学生就业机会、环境和待遇也越来越好。随着国家、省高校招生录取政策的改革,孩子无论接受普通高中教育,还是中等职业教育,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进入各类高校的途径也越来越多。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提醒,广大家长在教育资源充足的情况下,要正确认识孩子的现实条件和个性特征,理智选择适合的教育,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4月12日,烟台市教育局出台了烟台市2012年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据统计,201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约6.6万人,比去年减少8000人。
调整考试方案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据了解,2012年烟台中考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以考试内容的改革来减轻学生的负担,具体为调整考试科目的分值,总分由1050分调减为830分(因今年毕业生的生物考试安排在初三,执行2011年考试方案,故分值为20分,所以总分值为830分。2013年以后考试总分值为825分)。
考试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书面考查与动手操作考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考查方式进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第一类为考试科目,共十一科,分别为政治(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满分100分,按80%比例折算)、化学(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体育(40分),历史(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生物(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信息技术(满分100分,按20%比例折算)、地理(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七科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其中,政治科目实行开卷考试;从明年开始,英语听力以光盘替代录音磁带。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3至14日。
体育科目的考试,由各县市区根据烟教〔2003〕96号文件要求组织。考试内容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自行确定。考试应在4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完成。地理考试放在初二年级进行,历史、生物和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信息技术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0日至21日。
第二类为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三科考试满分均为15分,其中,生物实验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四年级进行。
第三类为音乐、美术两科考查科目。考核一般安排在初四下学期有计划地分散进行,成绩按每科一定分数计入高中录取总成绩,每科计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据了解,新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分值结构是在原学业考试分值的框架上进一步完善形成的,和调整前的分值结构相比,差别不大。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通过完善考试科目结构,减少考试分值,优化试卷内容,来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时空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鼓励特长加分三类考生有优惠政策
2012年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继续实施特长加分及优惠政策,对具有音乐、体育、美术、电脑制作、科技等特长及竞赛方面获优胜奖的学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给予加分录取。
体育方面,在个人单项比赛中,获得地市级前三名者,高中招生录取成绩分别增加8分、5分、3分;省级前三名或获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具备保送进入省级规范化高中的资格;集体项目比赛中的主力队员按个人单项比赛规定加分。音乐、美术方面,参加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按九级以上加3分标准执行。
电脑制作方面,凡参加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电脑作品、机器人竞赛)获奖的学生,获地市级一等奖加5分;获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奖加20分。科技方面,凡参加科技比赛获奖的学生,获地市级一等奖加5分;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奖加20分;凡取得发明专利的(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加20分。
优惠政策方面,报考普通高中时,优抚对象子女(需持民政部门证明或者所在部队、单位团级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如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当年转业、退役军人子女、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持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持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证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以上特长加分及优惠政策,同一考生,其特长加分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能重复计算,只记取最高项,并需提供相应证明。考生的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必须在学生所在学校公示,如无异议,方可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中加分。有关加分和优惠的具体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减少择校生比例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
通过近年来各级政府的努力,烟台市普通高中资源得到了极大改善。随着国家加大教育投入的力度,今后,政府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投入也相应提高,逐步取消择校生三限政策已纳入国家、省政府的工作规划。从今年开始,择校生的比例开始逐步降低。
据了解,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由30%降到20%。这次调整的实质是将减少的择校生增加到统招生和自主招生的计划中去,对广大普通考生是个利好。
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改革,推进高中多元化录取,不断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促进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发展,2012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均要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按照要求,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放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由高中学校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在该校的统一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综合性基础素养评价的结果原则上为B等级及以上(若为B等级,其标志性成果须翔实丰富)的考生范围内确定资格考生。学校要依据有关资料对资格考生的基础素养评定结果、学生特长发展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考评,自主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所在初中学校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满足群众入学需求保持普职协调发展
据悉,烟台市的高中段入学率在2008年就接近100%,遥遥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烟台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高中段招生的宏观调控,确保普及高中段教育的目标完成,促进高中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在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的前提下,保持普职比大体相当,并以此确定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
目前,烟台市普通高中资源充足,能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要,另一方面,全市的职业教育发展态势良好,学生就业机会、环境和待遇也越来越好。随着国家、省高校招生录取政策的改革,孩子无论接受普通高中教育,还是中等职业教育,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进入各类高校的途径也越来越多。烟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提醒,广大家长在教育资源充足的情况下,要正确认识孩子的现实条件和个性特征,理智选择适合的教育,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