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办法
1.经体育主管部门认定持有效证件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运动员,可以申请体育考试项目免试,成绩按满分计(30分)。
2.在县级以上运动会上获得比赛项目(非耐力项目)单项前六名的学生可申请选考单项免考,每个项目以满分10分计,如果是同一项目两次获奖的以最好成绩为准计一个免考项目。如在县级以上运动会上获得耐力项目前六名的学生可申请必考项目免考,计满分10分。如果在县级以上运动会上同时获得耐力项目和其他两项前六名的学生,可同时申请三项免考,总分按30分计。
3.对于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和有严重伤、病的学生,由个人申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残疾的学生凭残疾证)经班主任和任教体育教师核实签字,学校签署意见,由学校统一到基教科办理免试手续后方可免试,免试手续须在体育考前办好,交招生办。免试考生的体育成绩,残疾的30分,其他伤、病按20分计入升学成绩。
免考办法
1.经体育主管部门认定持有效证件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运动员,可以申请体育考试项目免试,成绩按满分计(30分)。
2.在县级以上运动会上获得比赛项目(非耐力项目)单项前六名的学生可申请选考单项免考,每个项目以满分10分计,如果是同一项目两次获奖的以最好成绩为准计一个免考项目。如在县级以上运动会上获得耐力项目前六名的学生可申请必考项目免考,计满分10分。如果在县级以上运动会上同时获得耐力项目和其他两项前六名的学生,可同时申请三项免考,总分按30分计。
3.对于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和有严重伤、病的学生,由个人申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残疾的学生凭残疾证)经班主任和任教体育教师核实签字,学校签署意见,由学校统一到基教科办理免试手续后方可免试,免试手续须在体育考前办好,交招生办。免试考生的体育成绩,残疾的30分,其他伤、病按20分计入升学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