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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济南中考信息技术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发布时间:2013-03-07 11:26:12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1. 各考点学校应按照考试软件的设定打印信息技术课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通知单,不得擅自编排考生考试顺序,并在考试前通知考生领取通知单。

2. 考点学校应设有考前等候室、考后等候室。每场考试前15分钟将本场考生带入考前等侯室,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与考次,并由专人将考生带入考场。考生结束考试后要进入考后等候室,等待监考老师检查考生考试情况无误后方可离开考点。

3. 每个考场设有一名网络管理人员,每场考试均应在现场,不能随意更换。网络管理人员负责下载密码、启动考试、上传成绩、处理考试中网络及考试软件等技术性问题。

4. 考点学校要设有主考官,负责整个考试的管理。最后一场考完后,各考点要电话告之市电教馆本校考试结束的场次及时间。

每个考场设有两名监考人员,负责考试的监督、考场的管理、考试记录的填写、考生及考试机问题的解决。学校在考前要做好主考、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5. 考点学校要设置两部电话(一部座机、一部手机),考前准备期间和考试期间应保证联系畅通,并将电话号码上报电教馆。主考官和网络管理员的姓名也一并上报至电教馆。

6. 考试期间各考场的服务器只在接收密码和上传成绩时与城域网联接,其他时间均应与城域网断开。各校要认真做好试题保密工作,接收完带有密码的试卷库后,网络员要将服务器设上密码,密码由网管员一人掌握。设置服务器教室的钥匙另设专人掌管,只有当两人同时到场才能打开考场服务器,以保证试题的安全。对造成试卷泄密的人员,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7. 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1)要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防止错考、重考和替考。

(2)要维持好考场纪律。

(3)要及时查处违纪和作弊考生,对确认作弊者要当场公布、并记入考试记录单中。

(4)对因网络或计算机故障影响考生考试的应及时处理,或换机续考(根据具体情况报经主考同意后适当延长考试时间),或换场重考。考生考试过程中如需续考、重考,均须先报经考点主考同意并报请市电化教育馆相关考务工作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并且做好续考、重考考生记录,监考人员和主考要签字,全部考试完成后上报济南市电化教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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