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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州中职补录8月1日至29日进行

发布时间:2014-08-04 09:38:22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广州中职1日起至29日补录

广州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近尾声,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招考办获悉,广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果注销和补录(注册入学)工作将于8月1日-29日进行。未被录取的中考考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但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的考生、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的往届生,均可参加补录。

不再按分投档采取注册入学

根据中职学校的录取政策,可以参加补录的学生有三类:未被录取的广州中考考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但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的考生、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的往届生。不过,每个学生只能注销、补录一次。

中职学校补录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管理,但是不再凭中考分数投档,而是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进行。

广州市招考办介绍,各招生学校的补录计划数,按统一投档录取阶段后的该校剩余计划数与该校录取注销数之和计算。记者从各校公布的补录计划中看到,在参与补录的137所中职学校中,有近80所的补录计划破百,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校本部更有909个补录计划剩余。

放弃原录取结果须由考生联系注销

广州市招考办介绍,未被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凭准考证或本人身份证自行联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由招生学校办理注册入学补录手续。

未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的初中往届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初、高中毕业证或结业证办理补录手续,自行联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由招生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录入基本数据(系统自行动生成报名号)后,办理注册入学补录手续。

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若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重新参加补录,须由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密码,协助补录招生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原录取结果。

原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若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须由考生本人联系普通高中注销录取资格,方可参加中职学校补录。

广州中职1日起至29日补录

广州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近尾声,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招考办获悉,广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果注销和补录(注册入学)工作将于8月1日-29日进行。未被录取的中考考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但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的考生、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的往届生,均可参加补录。

不再按分投档采取注册入学

根据中职学校的录取政策,可以参加补录的学生有三类:未被录取的广州中考考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但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的考生、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的往届生。不过,每个学生只能注销、补录一次。

中职学校补录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管理,但是不再凭中考分数投档,而是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进行。

广州市招考办介绍,各招生学校的补录计划数,按统一投档录取阶段后的该校剩余计划数与该校录取注销数之和计算。记者从各校公布的补录计划中看到,在参与补录的137所中职学校中,有近80所的补录计划破百,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校本部更有909个补录计划剩余。

放弃原录取结果须由考生联系注销

广州市招考办介绍,未被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凭准考证或本人身份证自行联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由招生学校办理注册入学补录手续。

未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的初中往届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初、高中毕业证或结业证办理补录手续,自行联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由招生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录入基本数据(系统自行动生成报名号)后,办理注册入学补录手续。

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若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重新参加补录,须由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密码,协助补录招生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原录取结果。

原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若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须由考生本人联系普通高中注销录取资格,方可参加中职学校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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