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长推荐制的确立,注定要遭到众人的质疑,这项制度会不会沦为权贵子弟们入学的捷径,会不会为权钱交易打开方便之门,会不会从根本上破坏教育的公平公正的原则,谁能保证中学校长的道德和良知,即使有他们道德和良知,谁又能保证这些不受到利益诱惑和权力威胁?
这些疑问,不是对哪个中学校长不信任,而是这项制度严重破坏教育公平,推荐制度让人想起了文革时期的推荐制,成了官僚子弟的特权,让人倍感焦虑,以这种方式选择偏才和奇才和怪才能否真正的达到目的呢?
首先,推荐制度破坏教育公平,在分数现在还对公正的情况下,推荐制无疑是害群之马。如果你真正有本事的话,就通过考试获得资格,分数面前一视同仁。分数还是相对公正的形式,以什么素质论资格,请问这样的素质什么,有什么标准,不能服众的标准有什么用,你说你素质高我还说我素质高。即使是在分数论资格的背景下,还出现分地区考试的不公正现象,如果再添上什么推荐制的话,更不能服众。现在分省考试,已经让人质疑,有袒护发达地区的嫌疑,更让人难以信服的是,很多地区进北大的分数连中部某些省区的重点分数还不等值。你有最好的师资和条件,还考不过人家,但你却上名校,人家只能上普通学校,这是公正的事情吗?这样的素质能有多高?同分不同权或者甚至分省出卷考试连让你连比较的机会都没有,就是这些难以让国人口服心不服的制度,导致了高考公正越来越受到了质疑。
其次,推荐制主观性太强,难以服众,还可能助长所谓的竞赛排名风气。这些年来,奥数竞赛等遭到强烈的反对,因为这些竞赛可以加分严重的影响了教育公平,现在又采取这样的措施,不是更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吗?看看湖北的一个案例,初中时在湖北省身边的科学大赛中获一等奖,2007年未参加中考直接被武汉二中网招,高中阶段获市三好学生称号昨日(11月19日),我省首名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上北大的学生宋轶凡在武汉二中公示后,引起全校师生热议。我们并不怀疑这位学生有资格上北大,但既然有这样能力,为什么不通过公平公正的高考进入北大呢?这些被推荐的学生,还可能在以后的入学中,遭遇到别人异样的眼光,对他们的前途是不是一定就好呢?
我们之所以反对奥数普遍化,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制度损害了高考的权威性,损害了其他人的公正,你凭什么要加分,参加奥数是你的兴趣,并不是你有凌驾其他考生分数的权力,如果你说素质高,你每项素质都比别人高吗?城市里很多人连麦子韭菜都分不清,而仅仅靠什么这个竞赛那个什么优势获得特权,素质就很高吗?这明显是不公正的。
第三,增加中学校长的压力,也让中学校长很有可能成为谋私的工具。我们不怀疑一些中学校长的信誉度,但一项制度不妨君子要防备小人,一旦这些制度被利用,那种寻找偏才和奇才和怪才的目的不但不会达到,还为一些权贵子弟和富家子弟打开了方便之门,这样做对我们的教育是有利的吗?对于本来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获得入学机会的学生是不是不公平呢?还有,即使现在的校长有很高的信誉度,而且也确确实实地推荐了一个怪才,但检验这个怪才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一旦这位怪才不怪,这位校长的信誉度是不是受损了呢?这项制度也给中学校长推上了火山口,一些中学校长开始不愿意承担这样风险:在北大公布举荐权后仅两天的时间,南师附中就率先出炉了要推荐学生的名单,不得不让人感到意外。从目前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的具体操作看,基本上都是由学校对所有学生的学科成绩、竞赛进行综合比较,然后依次排队,在这种推荐模式之下,获得推荐资格的,事实上就是以前的保送生。当然,这是最保险的方法,依照这种推荐方式,校长可以不需对自己的声誉负责,也就可以轻松地以这是学校综合评定的结果,校长只是最后签字的人,来消除社会的质疑。这就是这项可笑的制度生出来的结果,还有,你凭什么制定这些学校有资格,其他学校就没资格,一些农村的学校如果通过正常的考试,并非就不能考上北大,并没就没有资格上北大。这一系列的问题,不知道北大拍脑袋决策的官僚们想过没有,你所掌管的北大不是你的北大,是整个中国人的北大。
高考备受争议,很大一部分是受到了权贵们的干预,很多对这个相对公平的制度冲击,使得高考已经异化了,而且高考出的问题,都是一些明显违背高考公正的因素导致的,同分不同权和额外加分以及分省考试故意知道分数不同无法比较等等破坏高考的因素造成的。这些不是高考本身的问题,文革时期不是废除了高考了吗,没有标准或者说那些听上去很冠冕堂皇的标准,让无数真正有能力的人无法入学,而那些有关系的人即使是笨蛋也能入学。造成了学术的荒废和国民素质水平的直线下降,社会缺乏足够的优秀人才导致社会差点崩溃。
还有,程序正义能不能实现,校长推荐制度能不能达到程序上比高考更公正,还是一个问题。不仅仅教育界这样程序公正问题受到了质疑,而最近司法界也出了这样的难题。11月19日上午,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和阜阳颍泉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法院在未给出合理说明的情况下,变相不公开审理此案,拒绝公众旁听和媒体采访。可见,即使是法律规定那么严格,还有很多人钻了空子,甚至不执行,好像他们不属于中国人民共和国管辖似的,执法犯法和明显违背公共德行的行为,何以服众,岂不是在破坏我们的公正制度?推荐制度能够保证有比刑法更为严格的程序制度吗?既然没有,你怎么能够保证你这项制度在程序上就是公正的。难道仅仅靠个人的良心和道德吗,如果这些人不讲良心和道德怎么办?如果这些人受到了威胁或者贿赂必需推荐某个人怎么办?
中学校长推进制,还是应当缓行,不把这些问题解决了,不把这些弊端清除了,不能消除人们对于教育公正的质疑,这样的推荐制是法外取士,对一些人是开了恩,对另外一些人则是不公正。中国的大学不是瞎折腾的地方,而是认真做学问的地方,有本事就多搞出一些学问了,为社会建设多做点实事,瞎折腾只会破坏国人学习已经形成的秩序,破坏公平公正的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