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结合《山东省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范围与计划
(一)招生范围
1.公办高中在本区(市)招生(包括自主招生)。
2.枣庄三中面向市中区(鉴于历史原因山亭区应届生也可选报该校)及市直学校招生。枣庄市实验中学(依托枣庄三中)面向中心城区招生。鉴于其引领性及实验性办学定位,经审批后可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3.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见附件1)可面向全市招收符合该校相关项目的学生。
4.民办学校经申请,可面向全市招生。
5.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6.初中后高职院校(含3年中职+4年本科高职,“2+3”高等师范,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中高职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教育)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计划
(1)招生计划:参照近三年应届毕业生数、生源数、高中学业水平合格率等制订(详见附件2)。
(2)自主招生计划: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招收范围内和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般不超过计划的12%(含在正榜计划中)。
(3)艺体特长生计划:一般不超过计划的5%。
(4)指标生计划:公办高中招生实行指标生政策,分配比例不低于正榜计划的65%。具体方案由区(市)教育局制定,以初中毕业生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其中规范办学、控制辍学、往届初中学业考试合格率、省级规范化学校等作为重点评估指标),具体方案应向初中学校及社会公示。
2.中等职业学校计划
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职业学校招生16500人(见附件3),技工学校招生2130人(见附件4)。
3.初中后高职院校、普通中专计划另文下发。
二、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4月20日—24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1)应届生在初中学校;(2)往届生及回原籍的凭户籍证明、学籍证明(加盖原就读学校及区<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章)和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户籍地指定地点;(3)山亭区应届生报考枣庄三中由山亭区教育局负责。
(二)报名条件
1.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注册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2.报考初中后高职院校的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
3.下列情况不得报普通高中:(1)高中阶段在籍在册生或毕业生;(2)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3)既往初中学业考试中被取消考籍或录取资格的;(4)户口不在本市,不符合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本市的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1)居住证;(2)房产证或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3)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资格审核:报名点将学生本人、户籍、学籍(报考艺体需提供艺体合格证)对照,未提供有效证件的不予受理。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3.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按普通或艺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第一志愿报考枣庄三中、枣庄市实验中学、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的,可填报符合范围的第二志愿,以上高中学校之间不可兼报。
(2)高职与中职
报考初中后高职的第一志愿应填写“高职”。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中专学校(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下达普通中专计划,自2017年9月1日起取消普通中专就业报到证制度)的均享受免除学费政策,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职业学校一年春夏两季招生。
(3)若填写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尚有余额计划的学校。
4.网上报名
在枣庄教育网(网址:http://www.zzjyw.cn)“高中段招生专题”上公布计划及高职志愿填报资格线。学生在4月24日前填报“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见附件5),交报名点审核,管理员登录平台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经学生本人核对确认的报名材料由区(市)存档备查(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5月11日前发放准考证。
5.缴费:市、区(市)根据所承担任务测算考试成本,将所需费用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确保考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往届生、回原籍考生和申请二次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按鲁价费发[2004]182号缴纳相关考试费用。
三、命题要求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双重功能,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命题不追求知识的全覆盖,做到难易程度适中,重点内容重点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具体要求详见各学科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说明。
四、考试与评价
自2015年始,应届学生自愿参加地理、生物的两次考试,取最高成绩纳入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2013级初中学业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命题等均与2012级的二次考试相同。
往届生、外地市回原籍的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