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在我区的外省市就读初中毕业生,可在我区中招办报名。报名时间是2011年3月26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应届生证明(由就读学校开具)。体检、体育考试、报考和招生文化课考试由区中招办统一安排,具体事宜请查看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
(二)毕业学校或户籍在我区的往届生,可在我区中招办报名。报名时间是2011年3月26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毕业证、往年的报名单(含毕业生登记表)、复读学校证明或退学证明,在家复习的考生还须有居(或村)委会的证明。体检、体育考试、报考和招生文化课考试由区中招办统一安排,具体事宜请查看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
(三)在我区报名的本市其他区县户籍考生,如需回户籍区县报考,体检和体育考试在我区参加,报考和招生文化课考试由接收区中招办统一安排;在本市其他区县报名的我区户籍考生,如需回我区报考,体检和体育考试由原报名区县负责,报考和招生文化课考试由丰台区中招办统一安排,具体事宜请于4月中旬查看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
(四)考生可于7月4日到毕业学校查询中考成绩,如时间有变化,区招办将另行通知学校。
(五)考生可于7月31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或区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
中招办地址:丰台镇东安街一号(北京十二中初中一部院内)。
咨询及信访电话:63813945。
(责任编辑:马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