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了解到,《惠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暂行办法》在近日出台,规范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及办理程序。按照《办法》,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散居少数民族学生、农村独生子女等5类考生在中考录取时可获得加分。
记者了解到,中考加分申请将于中考报名时进行。符合享受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时须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详细流程和申请表可以登录到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hzkszx。com)下载。
如果考生符合2项以上加分条件,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加分优待,不重复享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