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中办学规模最多不超过60个班,每班额不超过50人;独立设置的初中班级规模达到18个至30个班,班额小于或等于50人;学校绿地普高生平均每生不低于6平方米、初中生和小学生每生不低于5平方米……4月17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青海省标准化中小学校办学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出台,此举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缩小城乡、农牧区校际间办学差距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新出台的《标准》从包括学校设置、规模与校园规划设计,包括体育用地、建筑用地、绿化用地等在内的学校建设用地标准,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装备条件标准,办公及生活设备,师资配备标准、公用经费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近年来,青海省采取一系列举措,相继实施了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全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等,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但由于我省教育基础薄弱,加之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等因素,全省基础教育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仍然较大,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差距不同程度制约着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开展。
青海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段宏伟介绍,新出台的《标准》将使每一所中小学在发展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进一步促进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引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提高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