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人员可申请报名:
(1)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
(2)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3)在本市初中学校三年级就读,愿意在本市继续升学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所有初三学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
4.应届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市(区)报名。往届学生和回原籍考试的学生到各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报名,或根据父母工作地点,选择到相关市(区)报名。
5.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学科(含体育)9元,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费5元。
6.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实施细则另行发文)。
7.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至28日。
8.报名工作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学生的报名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