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其中考试、考查科目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分值为740分。具体为:
考试科目9个,分值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均为120分,物理、化学、生物合卷为理科综合,分值分别为80分、70分、40分;思品、历史、地理合卷为文科综合,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40分。
考查科目3个,分值6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40分(初一、初二考查各10分,初三现场测试20分),理化生实验技能10分,信息技术10分。
考核科目主要包括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
(二)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考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和信息技术考查等为现场检测、操作,考核科目通过纸笔测试、实际操作、成果展示、才艺表演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2017年6月20日
9:00—11:30
语文(150分钟)
3:00—5:30
理科综合
(150分钟)
2017年6月21日
9:00—11:00
数学(120分钟)
3:00—5:00
文科综合
(120分钟)
2017年6月22日
9:00—11:00
英语(120分钟)
2.考查科目考试时间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时间为2017年4月,信息技术成绩以本届毕业生在八年级时全市统一组织的信息技术考查成绩为依据。
3.考核科目考试时间
各学校在学科课程结束后按新课程标准要求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