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宁波市中小学将于2013年2月5日(农历十二月廿五)开始放寒假。新学期将于2013年2月26日(正月十七)开学,至7月4日结束,共19周。
为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的寒假,市教育局规定,各校要严格开设课程、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控制补课、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
此外,市教育局要求,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地可采用推迟上学时间、调课、停课等多种形式调整学生作息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确保校舍安全和师生出行安全。
市教育局提倡各中小学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寒假作业或弹性寒假作业。与此同时,市教育局再次重申,不得在寒假对中小学生进行集体性补课;各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得将教学用房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学校现任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兼课;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学科教师均不得动员本校(班)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招收现有中小学教学班,不得用全日制中小学现行教材组织教学活动。(记者陈敏通讯员陆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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