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实行学校、区、市联检制度。
(一)学校审查(2017年4月14日4月26日):
1.具有市区户籍的初中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含返籍考生)报考,应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籍簿等相关证明。返籍考生报名前需将电子学籍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转入我市市区初中学校。
2.在我市初中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应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籍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由居住地公安分局签发)和学籍簿等相关证明。
3.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的学生报名,除了出具上述证明,还要向区教育局提出补考申请。
4.各初中学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初审,审查合格后,将考生名册、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电子信息于4月26日上报区教育局,4月26日以后区教育局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5.各初中学校必须将学生报名信息在校内公布。
(二)区核查(2017年4月27日5月3日):
1.各区教育局将各初中学校报考信息及名单按年级进行汇总。
2.各区教育局要加强考生信息管理,要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无误,同时要确保信息安全。
3.各区教育局将审查合格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报考信息及有关材料于5月3日上报到市教育局。
(三)市复查(2017年5月4日5月9日):
市教育局对各初中学校、各区教育局的报名工作进行复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资格,并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实行学校、区、市联检制度。
(一)学校审查(2017年4月14日4月26日):
1.具有市区户籍的初中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含返籍考生)报考,应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籍簿等相关证明。返籍考生报名前需将电子学籍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转入我市市区初中学校。
2.在我市初中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应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籍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由居住地公安分局签发)和学籍簿等相关证明。
3.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的学生报名,除了出具上述证明,还要向区教育局提出补考申请。
4.各初中学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初审,审查合格后,将考生名册、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电子信息于4月26日上报区教育局,4月26日以后区教育局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5.各初中学校必须将学生报名信息在校内公布。
(二)区核查(2017年4月27日5月3日):
1.各区教育局将各初中学校报考信息及名单按年级进行汇总。
2.各区教育局要加强考生信息管理,要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无误,同时要确保信息安全。
3.各区教育局将审查合格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报考信息及有关材料于5月3日上报到市教育局。
(三)市复查(2017年5月4日5月9日):
市教育局对各初中学校、各区教育局的报名工作进行复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资格,并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