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于初三家长和考生而言,今年的中招新政究竟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相关事项需要注意?本报一文帮你读懂中招招生方式、加分政策、录取原则等关键信息。
名额分配招生占优质高中计划不低于50%
2017年,本市继续开展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市级统筹、校额到校、乡村计划(以下统称名额分配招生)等方式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
按市教委要求,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比例不低于50%,一般公办初中学生升入优质高中的名额比例不低于35%。其中,乡村计划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530分,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500分。
部分示范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和一般初中学校倾斜。城乡一体化学校可申请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在全市范围招生,并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编制不分区计划指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继续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招收未升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试点。
每名考生可填24个志愿
今年中招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至9日。在填报中考志愿时,参加贯通项目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填报。
每名中考生可填报24个志愿,包括贯通项目招生设置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考生招生考试总分达到贯通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填报相关志愿。名额分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考生招生考试总分要达到各招生方式设置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填报相关志愿。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符合条件可加5至20分
今年,市教委对中招加分进行规范,首次将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5分给予照顾。
此外,军人子女照顾加分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如有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特长生计划最多15%
北京教育考试院将在4月21日公布各校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
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要参加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录取。其中,体育特长生要参加5月20日的全市统一测试,艺术、科技特长生的统测由各区组织实施。
招收体育、艺术、科技其中一类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收其中两类特长生的学校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招收全部三类特长生的学校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5%。其中,具有全市招生资格的城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学校,要按特长生招生计划15%的比例,面向郊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分配计划。
录取方式仍分三种
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按提前招生录取、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顺序,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提前招生录取分为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贯通项目录取根据招生学校各类贯通计划,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经市教委批准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可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并依本校事先制定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以专业为单位制定,可以在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在中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中考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按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计划、校额到校计划、乡村计划和初中校分配各类名额数,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录取满额的学校(专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各区中招办要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专业)信息及时传达给未被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根据学校情况和自身条件自愿选报补录学校。
贯通项目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录取时,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5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有三类考生不予录取,分别是:各招生学校(专业)均不得录取未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录取未进行专业加试或专业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录取未参加体检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