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考体育的目的和要求
中考体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改革、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态的关心和重视,切实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措施。各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确保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考体育内容
2017年我市中考体育内容包括学生初中三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下称《标准》)测试成绩及体育考试成绩两方面。
体育考试成绩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
1.必考科目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或100米游泳,由考生自主选择一项。
2.选考科目在三级蛙跳、投掷实心球、足球25米绕杆运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五个项目中,由考生自主选择一项。
各学校须对考生报考项目给予科学、合理的指导,并认真做好备考工作。
2017年3月915日中考报名期间,考生必须同时在珠海招生考试网(www.zheec.net)上选定体育考试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中考体育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单科成绩满分为45分,计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二)2017年我市中考体育单科成绩由《标准》测试成绩(占5%)和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占95%)组成。其中:
1.初中三年级学生《标准》测试成绩及格者得满分,不及格者不得分。各学校将《标准》测试成绩制成纸质(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区属学校先报区教育部门汇总,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属学校于4月29日前报送市招生办。
2.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三)社青考生
1.应届生:中考体育成绩计算办法同上,《标准》测试成绩由现学籍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2.往届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占100%(不需提供《标准》测试成绩),其它同上。
四、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必考科目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评分标准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三年级标准。超过110分值成绩(男:305,女:235)一律计为120分(见附件1);游泳项目评分标准:从蛙泳、自由泳(即爬泳)、仰泳、蝶泳四种泳姿中选择一种泳姿,限时7分钟完成考试,其它要求见《2017年珠海市体育中考游泳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三)选考科目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中的《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五、免考、缓考、择考规定
(一)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持有珠海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通过后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可免考体育,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45分计算。
(二)经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的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此类学生可免体育考试,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即27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三)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型等(见附件3),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我市规定的考试(或选考)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选择两项考试的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的90%计算体育成绩;选择一项考试的,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体育成绩得分。申请及审核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四)Ⅰ度的考生按择考标准(见附件3)的要求可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考生可选择择考或免考。
(五)考生临时有严重病伤,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持有关证明原件提前到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和市招生办办理缓考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缓考。
(六)凡符合免考、缓考、择考规定的考生,需在珠海招生考试网上(www.zheec.net)填报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4-6),填报后下载打印并附医院证明,于2017年3月11日前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市直属学校直接交市招生办,区属学校由各区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统一上交市招生办,同时与中考报名在珠海招生考试网上进行选择、确认。市招生办接受免考、缓考、择考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5日。
(七)经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和市招生办鉴定,符合免考、缓考、择考规定的考生名单,将在珠海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六、中考体育考试的组织工作
(一)中考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招生办和市教研中心负责,下设香洲(横琴新区)、金湾、斗门、高新、高栏港五个考区,分别由五个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本考区的考试及相关工作的安排。各考区要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市教育局将派人到各考区监督考试工作。
(二)市直属学校考生、香洲区社青考生(含在外地就读回我市报考的学生)参加香洲考区的考试,其考试的具体安排由香洲区教育局负责。
(三)考试时间:2017年3月28日5月29日(以考试通知为准)。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区教育局自定,并于3月27日前将考试具体安排、秩序册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和市招生办。
(四)考试方式: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原则上要在同一天完成(中间间隔1小时以上),游泳项目因天气、水温等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不同天进行。考生完成其中一个项目考试后,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参加下一个项目考试需申请缓考的,则考完的这个项目成绩无效,缓考时选考和必考项目都需要重新进行考试。
(五)各考点设正、副主考2-3人,纪检干部1人。监考员(即裁判员)、监分员、评分员、医务人员、后勤工作人员视实际情况而定。监考员应是参加过体育考试工作的熟悉业务、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的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和中小学体育教师。所有监考员需统一着装并佩带有编号的工作证上岗。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高度重视中考体育考试的安全问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考试前要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特别要对考生心肺功能作重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要求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能隐瞒疾病。考试时应加强考场的医务监督,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七)考试前学校应将考试时间、地点,考试规则及组织要求通知考生;考试时,学校要派责任心强的领导或教师负责带队,并配备医务人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有组织地依时带领考生赴考。
(八)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试前学校应统一组织考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试后做好放松整理运动,要有效地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考试前各考点必须认真细致地检查考试场地和器材,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出现差错。考试时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十)对在中考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和本方案有关规定,造成学生成绩差错和伤亡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考试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考生必须持《珠海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科目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前15分钟,考生必须到指定考点集中,听从监考员指挥。检录后,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擅离考点,考试完毕,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
(三)考试时,除当场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四)每项考试完毕,监考员要立即通报该生该项考试成绩。
八、纪律要求
(一)坚持回避原则,考生家长和亲属不得参与中考体育考试的一切工作。
(二)在中考体育考试、评分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得收取单位或个人的馈赠物品、现金或有价证(卡)券等。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记录在案,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考生禁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九、考试收费
考生按省物价局制定的中考收费标准每人每科10元缴纳中考体育考试费。
十、考试结果处理
考试结束后,四个考区将中考体育成绩原始登记卡装订放入考试袋并贴好封条,交市招生办汇总处理,并于6月上旬公布考试成绩(因伤残免考的考生除外),考生可登陆珠海招生考试网查询。
十一、本考试办法解释权归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2124800、2124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