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三明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和条件时间和方式
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网址另行通知。
报名条件
在三明就读的省内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在校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并按相关规定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
考试(考查、测试)科目、方式和时间安排
2017年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
考试成绩既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招录新生的主要依据。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
考试(考查、测试)科目
1、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考试。
2、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考查,由三明市中招办制定测试或考查办法、标准,由各县(市、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考查、测试)方式
2017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七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并不得携带计算器。
为保持政策的延续和稳定,2017年思想品德、历史两科仍实行开卷笔试。
2018年中考省级统考的九个科目将全部实行闭卷笔试。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测试或现场考查。
考试时长和分值
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
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各120分钟、150分;
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
化学45分钟、75分。
时间安排
省级统考时间和科目顺序按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执行。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7科考试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2科考试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进行。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科目考查(测试),于2017年5月25日前结束,办法与去年相同。
体育考试
1、考生从项目I的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100米,不分泳姿)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游泳项目具体考试办法同去年。
2、2017年,市中招办在项目Ⅱ的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实心球、引体向上(男)、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等项目中,选取篮球运球作为每一位考生必考项目,考生从项目Ⅱ其它项目中再自主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办法按明教中〔2010〕5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中考评卷
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
具体的评卷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评卷工作实施细则,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评卷工作进行过程指导和质量监控,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正。
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呈现,满分450分。
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按等级呈现,即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
物理、化学两科均按原始分的40%计入总分,同时折算等级,折算分后,物理40-34分为A等级,33-28分为B等级,27-24分为C等级,23分(含23分)以下为D等级;化学30-26分为A等级,25-21分为B等级,20-18分为C等级,17分(含17分)以下为D等级。
缺考和0分不记等级,考查项目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其他事项
(一)有关中考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考试机构编制的《中考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省级统考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初中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四)由于转学、复学、在市外学校就读而回原籍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6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2017年省组织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五)各县(市、区)中招办必须于中考前,认真做好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成绩核对,以及与九年级已实施的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和有关信息、政策性加分等合成并库工作。
(六)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组织宣传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深化改革大局,准确把握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全省统一中考的改革精神传达到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做到家喻户晓,确保我市中考改革的顺利实施。
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呈现,满分450分。
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按等级呈现,即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
物理、化学两科均按原始分的40%计入总分,同时折算等级,折算分后,物理40-34分为A等级,33-28分为B等级,27-24分为C等级,23分(含23分)以下为D等级;化学30-26分为A等级,25-21分为B等级,20-18分为C等级,17分(含17分)以下为D等级。
缺考和0分不记等级,考查项目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其他事项
(一)有关中考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考试机构编制的《中考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省级统考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初中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四)由于转学、复学、在市外学校就读而回原籍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6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2017年省组织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五)各县(市、区)中招办必须于中考前,认真做好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成绩核对,以及与九年级已实施的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和有关信息、政策性加分等合成并库工作。
(六)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组织宣传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深化改革大局,准确把握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全省统一中考的改革精神传达到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做到家喻户晓,确保我市中考改革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