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学业考试
2017年全市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全市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学业考试(经市教育局批复同意的创新人才提前录取生除外),考试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统一考试科目
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为640分,具体考试科目、卷面分数、考试形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见下表:
考试科目 | 卷面 分数 | 考试 形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
语文 | 120分 | 闭卷 | 6月11日 (周日) | 上午 | 9:00-11:00 |
数学 | 120分 | 闭卷 | 下午 | 13:30-15:30 | |
社会·思品 | 80分 | 开卷 | 16:10-17:30 | ||
科学 | 160分 | 闭卷 | 6月12日 (周一) | 上午 | 9:00-11:00 |
英语 | 120分 | 闭卷 | 下午 | 13:30-15:10 | |
体育 | 40分 | 按照《衢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执行 |
说明:
1.英语学科安排听力测试,英语考试分值中包含听力分数25分;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语言障碍学生免考手续及英语成绩按浙教基〔2008〕6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从2019年起,英语听力测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2.《语文》和《社会·思品》学科在试卷中适当延伸一些与必学内容程度相当的地方课程内容,今年主要从《人·自然·社会》初三学年教学内容和《三衢新貌》、《最美是我家》中选取,并适当增加禁毒教育方面内容。其分值占该学科总分3-5分。
3.所有学科的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4.体育中考按照《衢州市2017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执行,满分40分。体育考试须于2017年4月30日前结束。
5.考试报名办法等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统一命题评价
文化科目考试命题要以省教育厅编制的《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为依据,应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
(四)统一组织领导
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命题、组考、阅卷等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教研室组织实施,试卷卷首统一冠以“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衢州市卷)”的字样。学业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阅卷教师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市范围内抽调。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补考,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单独命题,补考学生所在的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高中的招考报名及录取工作,市区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由当地招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五)统一报名条件
1.2017年衢州市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衢州市户籍在外市就读要求回衢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
2.无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本年度学业考试。初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和高中在校生不得报考。
3.非衢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为: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市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未领取《浙江省居住证》,但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并签有劳动合同或领取营业执照满一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截止2017年8月31日)。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并在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满1年同时取得相应学籍且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者,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报考职业学校者不受所列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