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2017年学业考试具体考试日期、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见下表: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答卷时间 | 满分分值 |
语文 | 闭卷 | 6月16日(周五)上午 8:30—10:30(120分钟) | 150分 |
社会 | 开卷 | 6月16日(周五)下午 13:30—15:00(90分钟) | 80分 |
英语 | 闭卷 | 6月16日(周五)下午 15:40—17:20(100分钟) | 120分(含听力25分) |
数学 | 闭卷 | 6月17日(周六)上午 8:30—10:30(120分钟) | 150分 |
科学 | 闭卷 | 6月17日(周六)下午 14:00—16:00(120分钟) | 180分 |
体育 | 文件另行制发 | 40分 | |
满分 | 720分 |
所有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各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社会学科继续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携带相关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考生在试场内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具有我市户籍并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由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出具成绩证明,认可其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须参加我市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经参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A等。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考生,学业考试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招办核定,可免予考生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参照该生笔试成绩的百分比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