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录取
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按提前招生录取、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顺序,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分为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录取根据招生学校各类贯通计划,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经市教委批准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可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并依本校事先制定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中职校按本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要求,可将本校招生总规模的30%列入提前招生。
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按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计划、校额到校计划、乡村计划和初中校分配各类名额数,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补 录
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录取满额的学校(专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各区中招办要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专业)信息及时传达给未被录取的考生,考生可根据学校情况和自身条件自愿选报补录学校。
贯通项目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录取时,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五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