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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17中考填报志愿政策

发布时间:2017-04-07 17:36:05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2017西安中考网整理了《陕西西安2017中考填报志愿政策》,供同学们和家长参考。

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

全市实行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学校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每名考生在城六区范围内任意选报3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第二批次每个考生在城六区内须选报2所非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

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工子女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规定与2016年相同。

尊重考生意愿,维护考生权益。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一是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二是录取过程中,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四区三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2.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有两种方式,一是考生采取网上填报,二是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

考生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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