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清远市初中
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考体育的目的和要求
中考体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措施。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体育考试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成立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监督小组
(一)人员组成
市招考办2人;体卫艺科3人;其他相关职能科室2人。
(二)工作职责
在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期间,派驻到各考点监督考试过程。
三、中考体育时间
定于2017年4月10日至5月14日。
四、中考体育项目
2017年我市中考体育内容包括学生初中三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下称《标准》)测试成绩及体育考试成绩两方面。
体育考试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项:
1.必考项目中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
2.选考项目在广东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一分钟跳绳、足球25米绕竿运球和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三个项目中,由考生自主选择一个考试项目。在中考报名期间,考生必须同时在清远市招生考试网上选定三个项目中的一项作为本人的考试项目,且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五、中考体育成绩计算办法
(一)2017年我市中考体育成绩100%(总分100分),由《标准》测试成绩(占5%)和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占95%)组成。其中:
1.初中三年级学生《标准》测试成绩及格者得满分,不及格者不得分。各学校将《标准》测试成绩制成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由清城区汇总并统一报送)汇总后于4月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计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今年我市中考体育成绩满分为60分,与文化课成绩合计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六、体育尖子和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规定
(一)初中阶段参加省、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和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省前6名、市前3名(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者,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算(体育获奖成绩鉴定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需附上表格)。
(二)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或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免修体育课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三)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由所在学校初审,并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省考试项目选项中(需附上表格)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并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符合择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统一考试内容中的2个项目或1个项目进行考试。选择2个考试科目的,按其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两个项目最后得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选择一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平均分的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申请及审核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四)Ⅰ度的考生可按照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详见附件1)的要求,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1-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考生可选择免考。
(五)凡申请免考的学生均需参加当地教育部门组织的理论考试(市直属学校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按实际得分的9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而申请理论考试的考生按实际得分的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
(六)凡申请免考、选考、缓考的学生填好申请表(附件2),连同申请材料交任课体育老师和班主任初审,签名确认后交所在学校审核,学校审核盖章后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复审,当地教育局复审后盖章汇总寄(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进行终审。市教育局终审后,将终审结果发回各地(校)公示7天。各县(市、区)对申请缓考考生的考试必须于2017年5月26日前完成。请各地务必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申请表寄(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逾期将不予审批。
七、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体育考试项目规则与方法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4)。
(三)明年市教育局将对部分项目的评分标准作小幅调整,其中一分钟跳绳的评分标准将作下调、足球25米绕竿运球的评分标准将作上调(具体标准另文公布)。
八、组织实施
(一)各地(校)要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制定出具体的中考体育实施方案,并将考试实施方案细则和安全防范预案于2017年4月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赴各地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各县(市、区)具体的考试时间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各地(校)要认真及时做好中考体育的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材料在考试结束两周后分别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招考办。考生的考试成绩必须在2017年6月6日前公示完毕并录入中考管理系统,并于6月13日前将中考管理系统中的成绩打印(盖章)后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招考办备案。
(三)考场设置:原则上每镇1考场,必须提供有200米以上标准的6跑道运动场作为考试场地。市直有关学校的体育考务工作由清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