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保送招生有关规定
1、保送生招生计划
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的55%,鄞州中学招生计划的70%,鄞州高级中学、宁波二中、姜山中学招生计划的50%,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正始中学、鄞江中学各80人,惠贞书院24人。
2、被保送对象及推荐条件
被保送对象为在海曙、鄞州、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五区及直属初中就读,具有浙江省户籍(含港澳台籍)的应届毕业生(非择校生),被保送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
3、保送生推荐指标分配方式
以被保送对象人数为基本依据,市教育局将效实中学、鄞州中学、宁波中学、鄞州高级中学、宁波二中、姜山中学、惠贞书院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自招生区域,保送生推荐指标分配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局制订并实施。保送名额的75%按被保送对象人数大致均等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原则上按分配名额的1.25倍推荐保送生(统一取整)。各区名额分配方案须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后再行下达各初中学校。推荐至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正始中学、鄞江中学的学生数,按毕业班每班推荐1名的办法下达推荐指标至各自招生区域内初中,班级之间不得调剂。
对2016学年以来有分快、慢班行为的初中,一经核实,削减该校保送推荐名额,被削减的名额区内学校统筹分配。
保送生推荐指标分配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局制订并实施。
4、推荐办法
1)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区域实际和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确定具体的推荐办法,初中学校细化执行。
2)初中学校在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时,主要根据初中学习阶段后三个学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被推荐学生的资格。
3)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年级组会同班主任,在听取所在班级任课教师和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报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行政会议)讨论确定。
4)被保送推荐学生填写《2017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推荐表》,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各校推荐学生数不得超过指标数。保送推荐生填写志愿必须规范,涂改作废。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学校教师不包办代替。
5)学校在推荐上报前必须将被推荐至各普高的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在校内张榜公示5天,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宁波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9183287(市教育局信访室);网络举报地址:http://www.nbedu.gov.cn/hdjl/wsts.asp(宁波教科网举报信箱)。
6)区教育局负责对所辖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4月28日之前,各区教育局汇总上报本辖区《2017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推荐表》、《2017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汇总表》至市教育局中招办(地址:海曙区开明街89号)。推荐名单一经上报确认不再更改,如有学生放弃,不予补报。
5、完全中学校内保送招生
宁波外国语学校、惠贞书院、兴宁中学、宁波诺丁汉附中、华茂外国语学校、蓝青学校等完全中学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校内保送升入本校高中政策,各校保送办法应于4月7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蓝青学校分别和效实中学、宁波中学、鄞州中学开展初高中课程衔接实验,具体实施方案经相关学校申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6、测试与录取办法
1)保送推荐生须参加统一测试,含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未参加测试视作自动放弃保送推荐资格。
2)测试试卷由市教育考试院命制,其中社会科目采取半开卷形式测试,即只允许学生携带一张经自己整理书写的A4纸,此外不得再携带其他资料。试场安排、考务及试卷批阅工作统一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3)保送生实行提前录取。效实中学、鄞州中学、宁波中学、鄞州高级中学、宁波二中、姜山中学、惠贞书院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下达各校保送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具体办法如下:先在参考学生中,按各招生学校区域内保送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划定一条基准分数线,然后对不同初中学校有区别的实施招生。效实中学、鄞州中学招生,高于基准分数线达到计划数50%(含50%)以上的初中学校,按计划数正常录取,低于50%的,可一次性下降10分,择优录取,最多录取至计划数的50%。宁波中学、鄞州高级中学招生,高于基准分数线达到计划数60%(含60%)以上的初中学校,按计划数正常录取,低于60%的,可一次性下降15分,择优录取,最多录取至计划数的60%。宁波二中、惠贞书院、姜山中学招生,高于基准分数线达到计划数80%(含80%)以上的初中学校,按计划数正常录取,低于80%的,可一次性下降20分,择优录取,最多录取至计划数的80%。剩余名额并入统招计划内。
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正始中学、鄞江中学在参考学生中择优录取8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