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5月5日前结束
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历者,到各县、区规定的报名点报名。在六安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在外省、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六安学生,自愿回六安报考升学的,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集中设立报名点,接受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学生报名。市直初中由学校组织在籍学生分别在金安区、裕安区(或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并参加考试,六安经济开发区学生在金安区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在市外初中当年毕业的六安户籍学生,要求参加六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考试。
“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未满三年”的考生要求享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按照《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回户籍所在县区参加中考和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未满三年”的考生享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有关政策的通知》(六教秘〔2016〕30号)要求,须到县区集中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军人子女享受转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可在毕业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