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安徽省高中阶段招生加分政策已经公布,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教育厅要求各地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高中阶段招生加分政策。
具体加分政策如下: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为归侨侨眷子女考生加分遵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执行;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