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让子女在东莞参加异地中考的家长们注意了,东莞市教育局日前下达了《关于做好2017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2017年东莞异地中考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相关文件,在东莞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东莞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即中考),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果还希望报考东莞普通高中的,需要另外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过认定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划出一定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线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同一分数线录取。
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2017年8月31日止,即截至2017年8月31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东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东莞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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