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和评卷
时 间 日 期 科 目 | 上 午9:00-11:00 | 下 午 |
6月13日(星期二) | 语 文 | 物 理(2:30-4:00) 化 学(4:30-5:30) |
6月14日(星期三) | 数 学 | 英 语(2:30-4:30) |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
2017级初中毕业生中考考试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单独进行,满分50分;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各100分,B卷满分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物理、化学分别考试,在同一天下午进行。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同时,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缺考0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升学成绩满分700分。
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英语的A卷中有听力考试,其中,听力考试部分占30分,笔试部分占70分。
★评卷方式
2017年实现全市中考统一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招考办统一管理,在各区(市)县设置统一的评卷点,全市一体化评卷。
加(降)分政策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含中心城区部分普通高中面向郊区(市)县招生)的加(降)分政策规定
1.考生身份类加分
项 目 | 加分分值 | 备注 |
少数民族考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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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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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籍考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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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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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科技类
项 目 | 加分分值 | 获奖时间 规定 | 备注 |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 10 |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原则上应为个人项目比赛,集体项目比赛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认定 |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二、三等奖者 | 8 | ||
在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共同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学论文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 5 | ||
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亿利达”杯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 5 | ||
在成都市教育局组织或成都市教育局与市科协共同组织的市级科技比赛(电子制作、机械模型、创造发明、科技论文、信息学)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 5 |
项 目 | 加分分值 | 获奖时间 规定 | 备注 |
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的50%队员),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 | 10 |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规定比赛见附件。凡参加省级比赛并取得名次和达到相应运动员等级标准的学生必须有参加《成都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系列选拔赛》(成都市教育局及体育局举办的比赛)的经历及获奖记录。且应为应为初中阶段参加初中组比赛所获奖项。 |
参加规定比赛(限单项及团体项目中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的50%队员),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二级的学生运动员。 | 8 | ||
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第一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第一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 | 8 | ||
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第二、三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网球)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 | 5 |
项 目 | 加分分值 | 获奖时间 规定 | 备注 |
经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者 | 10 |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加分奖项应为初中阶段参加初中组比赛所获奖项 |
经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二、三等奖者 成都市“蓉城十佳艺术新苗” | 8 | ||
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获一等奖者 | 5 |
⑴加分
项 目 | 加分分值 | 获奖时间 规定 | 备注 |
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5 |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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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 | 报考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降分值 | 报考市级示范性 普通高中降分值 | 备注 |
综合素质评 价 | A | 正常录取 | 正常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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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正常录取 | 正常录取 |
| |
C | 10 | 正常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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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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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资格审查办法
1.考生身份类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少数民族考生,应提供考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统一到各区(市)县招办办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事侨务办”)提出考生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及对有关材料的明确要求,由考生(或家长)按要求提交材料,报市外事侨务办审核,并由市外事侨务办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方式交市招考办,正式名单的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加分类别。由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公示中如有问题,由市外事侨务办负责处置。
台湾省籍考生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台办”)提出考生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及对有关材料的明确要求,由考生(或家长)按要求提交材料,由各区(市)县台办初审,报市台办终审后形成名单,由市台办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方式交市招考办,正式名单的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加分类别。由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公示中如有问题,由市台办负责处置。
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提出考生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及对有关材料的明确要求,由考生(或家长)按要求提交材料,由各区(市)县人社局初审,报市人社局终审后形成名单,由市人社局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方式交市招考办,正式名单的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加分类别。由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公示中如有问题,由市人社局负责处置。
2.素质教育类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加分,应提供考生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填写相应表格后,交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逐级报审。
3.过程评价类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提供原始报批材料,如果原始报批材料遗失、损毁,应由原审批部门出具证明。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后,统一到各区(市)县招办办理。
4.军人子女加分资格审查办法
军人子女享受加分的政策、应提供的材料以及上报、审查的流程由成都警备区政治部负责,成都警备区政治部将最终名单以正式公函报成都市教育局。由成都市招考办统一公示后,形成最终符合加分资格的名单。公示中如有问题,由成都警备区政治部负责处置。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不再办理。5月26日中午12:00,加分资格审查系统关闭,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审核部门整理数据后,市招考办于5月31日公示加分名单,接受考生、家长监督。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审核部门提出申诉、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审核部门接受申诉、举报后,立即复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知申诉、举报者,需纠正的,市招考办将于6月10日前在成都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WWW.CDZK.ORG)上公布。加分办理过程中发现违纪、做假的,可向纪检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举报。
指标到校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规定,成都市今年仍将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到校生名额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所有初中学校。按照指标的分配范围,分为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区域调剂指标等。
★指标到校生的基本条件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正住户籍在我市(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指标到校生须为中心城区户籍,郊区[市]县指标到校生须为当地户籍);
2.初一年级即在本校按政策规定正常入学、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
3.择校入学的学生不能享受指标到校生;
4.德、智、体、美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
★指标到校生的分数要求
市级统分指标生、区域调剂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下10分方可录取。从2018年起,市级统分指标生、区域调剂指标生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方可录取。
★指标到校生的公示
1.公示名额
市教育局将在市招考办网站公示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名额数)。各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及区域调剂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公示本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及区域调剂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
2.公示操作办法
市教育局将在市招考办官方网站公示全市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公示本校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
3.公示推荐过程及结果
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张榜公示本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所有学生名单、产生出的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对口的高中学校以及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的学生名单)。
政策咨询
中招政策和相关工作安排,考生和家长可咨询市、县两级招办以及所在学校,或登录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zkzx.cdzk.net)、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www.cdzk.org)查看中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