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教育局2017年中招招生政策,我校决定招收音乐特长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对象:市区初中毕业生,音乐特长生34人【有器乐、声乐、舞蹈等音乐特长均可】。
二、招生条件:(一)基本条件:必须符合市教育局规定的普通高中报考条件。(二)专业条件: 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音乐特长生资格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并且具有器乐(管乐为主,民乐为辅)、声乐和舞蹈专业的特长者。
三、志愿填报时间及地点:
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按照市教育局确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在考生所在学校(原报名点)填报。
四、学校专业课加试(校考)
报名时间:6月18日和20日两天(上午8点半-11:00;下午2:00-5:00)
地点:二中本部(环城北路1号)教务处。
报名时请携带中考准考证和特长生资格成绩单(加盖学校章)以及近期照片1张;学校专业课加试时间为6月30日上午8:00(本部)。
五、加试内容
1)、器乐演奏-自带乐器和乐器考级证书,曲目自定。要求能够准确流畅地演奏一首中国或外国乐曲,并具有一定的感染力和表现力,演奏技能优良;
2)、声乐演唱:自带伴奏带和考级证书(有则带),自选中外曲目一首。要求声音条件优良,有一定的歌唱基础,吐字清晰,能完整流畅的演唱一首歌曲,并具有一定的感染力和表现力;
3)、舞蹈表演:自带伴奏和考级证书(有则带),曲目自选。要求形体优良,应有较扎实的基本功,表演自然流畅,具有一定的感染力和表现力。
所需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mp3格式)或CD盘(新盘),并且盘中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每人专业加试时间在3分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