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今年拟招收音乐特长生40人,美术特长生25人,共计65人。
一、报名对象
市区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具有音乐、美术特长且必须符合教育局规定的普通高中报考条件。
二、志愿填报时间和地点
志愿填报时间:中考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志愿填报地点: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原中考报名点)。
三、报名办法
1、报考我校美术专业类特长生的学生,须参加全市美术特长专业统测并取得合格资格,合格者均可填报我校,我校不再另行安排美术特长生加试。
2、报考我校音乐专业类特长生的学生,须参加全市音乐专业统测,取得合格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专业加试,取得合格资格方可填报我校。
3、2017年我校招收音乐特长生,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①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12人
②西洋木管(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6人
③西洋铜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5人
④键盘(钢琴、手风琴、双排键):2人
⑤声乐(民族、美声):2人
⑥民乐(二胡、笛子、琵琶、古筝、扬琴):9人、
⑦舞蹈(民族舞、芭蕾舞):4人
四、音乐专业加试(校考)内容:
1、器乐类:考生演奏一首自选的器乐作品。
2、声乐类:考生演唱一首自选的歌曲。
3、舞蹈类:考生表演一段自选的舞蹈。
五、校考测试分值、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
1、测试分值:音乐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专业合格线:以60分为专业合格线,确定专业合格名单。
3、专业加试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美术特长生:参加美术专业全市统测并取得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志愿填报我校的,在文化课达招生部门设定的艺术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中若出现最后一名中考成绩并列, 按照我市中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处理。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纳入我校普高计划。
2、音乐特长生:参加音乐专业全市统测(音乐素养)合格,并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资格、中考成绩达招生部门设定的艺术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志愿填报我校的,首先按考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按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录取;各专业录取结束后,若某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调剂回到音乐特长生总招生计划,尚未被各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分专业,按中考升学总分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调剂计划录满为止。录取中若出现最后一名中考成绩并列, 按照我市中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处理。音乐特长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普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