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考试时间为4月6日至4月30日。中考体育统一考试所有项目,都必须在视频监控下组织实施考试,所有项目使用电子测试仪器考试。
体育考试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组成,满分为50分。其中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统一考试满分为35分。考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应届生平时考核每学年5分,三年满分为15分。其中,体育课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往届生平时考核由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按平时考核满分的80%(即12分)直接记入。我市在外地和跨区县就读的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平时考核得分证明,报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记入成绩。
考试项目为: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必考项目);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考生二选一);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前掷实心球(考生二选一);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考生三选一);统一考试各项目满分均为100分。
市教育考试中心要求,考生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标准化考点必须同时具备室外统一考试塑胶田径场(周长不少于200米、环形跑道不少于6条)和室内统一考试场馆,且利于封闭,具备有线电话、宽带网络和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统一考试场所须做到全封闭管理和无线电信号屏蔽。
统一考试的所有项目全部使用电子测试仪器考试。统一考试的所有项目在考试过程中,必须使用统一配备的设备进行视频监控和录像(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视频监控未完全覆盖考试场地不得开考。
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试场地等七种行为均认定为违纪。7种违纪行为为: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试场地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的;故意扰乱考试场所秩序的;故意破坏考试场所设施设备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未按照考试规定和考试要求进行考试的。
有前6条违纪行为之一,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有考试项目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违反第7条者,所参加考试项目成绩按零分计算。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应书面记录考生违纪事实,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考试免试。
高水平运动员免试政策按照《2017年西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统一考试免试工作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期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缓试申请,由所在学校、区县教育局、招生办审查确认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同意,方可缓期考试,但必须在各区县体育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各区县不得另设补考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