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到2019年,我市将全面推行美育课程改革,把艺术课程纳入初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最终建成凸现青岛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明年全市配齐音乐美术教师
《意见》对全市美育教育工作的推进列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到2017年,全市中小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配齐配足音乐美术教师,学生参与校内艺术课程和艺术活动比例达到100%。到2018年,构建起以音乐美术为主体,舞蹈、戏剧、戏曲、影视表演等同步开设的美育课程体系。全市中小学校音乐美术学科设施设备配备全部达到省定标准,重点加强农村学校美育推进力度。
到2019年,全面推行美育课程改革,建立满足多样化美育课程需求的多元化师资队伍,将艺术课程纳入初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到2020年,实现城乡学校美育均衡发展,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构建起幼小初高各阶段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人人参与、凸现青岛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对于2019年艺术课程如何纳入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李彦表示,中考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时间表确定了,但具体的考试内容和方式还需要详细研究。
学生至少有一项艺术特长
《意见》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都确定了美育教育的目标,幼儿园要以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为目标,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美育活动,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义务教育学校要以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审美格调、审美理想为目标,培养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普通高中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可供选择的美育课程,满足学生不同艺术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丰富审美体验。中等职业学校要强化艺术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学校运用现代学徒制方式开展人才培养。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探索艺术技能与职业技能有机结合的渠道。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开设美育课程,确保美育课程课时总量达到总课时的9%,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按总课时的11%开设美育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逐步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课程。普通高中学校要保证美育类必修课程不低于6个学分,相当于108课时。普通高中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表演等教学模块。中等职业学校要将美育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不低于72课时。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开好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的同时,探索开好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拓展课程。
学校要开发地域特色课程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开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美育校本课程和特色课程,要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有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开设舞蹈、戏剧表演、戏曲、书法、国画、水彩画等美育校本课程。普通高中学校为学生提供合唱、形体、戏剧表演、书法、国画、陶艺、创意设计等能够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的美育选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要与专业课程相结合,为学生开设礼仪、主持、模特、电脑绘画、创意设计、木工、雕刻等实用性美育课程。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充分挖掘我市茂腔、柳腔、秧歌、面塑、剪纸等地方民间民俗艺术资源,依托我市“地方戏曲振兴计划”“水彩青岛品牌发展战略”等地方特色文化工程,开发富有我市地域特色的美育课程。
学校要加强美育的学科渗透与融合,将美育与各学科教学有机结合。尊重学生个体和兴趣差异,年级间、学段间美育课程内容相互衔接,探索建立不同学段分层教学、同一学段自主多样选择的美育教学模式。
义务教育学校可探索开展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美育走班教学。高中学校实施美育分层教学、选课走班,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不同层次的美育教学班。推进美育学科长短课、大小课结合,跨年级选课,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美育育人机制。
2020年市级美育示范学校150所
中小学校可以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戏剧、影视表演、校园集体舞等群体性艺术活动。建设面向全体学生,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美育社团。市教育局每2年将进行1次青岛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命名工作,成立青岛市青少年交响乐团。
到2020年,我市要建设百支管乐团、千支舞蹈队、万个艺术社,形成“校校有戏剧、班班有合唱、人人有技能”的美育发展格局。开展全市美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到2020年,市级美育示范学校达到150所。
我市还将实施全市文化艺术场馆“高雅艺术学生看”公益行动,开设青岛文艺讲堂等艺术家公益讲座。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和艺术培训机构专家、民间艺人等可到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到2020年,我市将建设100个市级校外美育实践活动基地,30个美育大师青岛工作室,70个美育名家工作坊。
学区内美育教师可跨校走教
根据要求,我市将加大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每年教师招聘计划中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美育教师招聘,改革美育教师招聘方式,实行面试前置等形式多样的美育教师招聘方式。探索建立区域内美育教师跨校联盟,以学区为单位配齐配足美育学科教师,在学区内推行美育教师跨校走教,满足多样化的美育教学需要。通过全市美育名师培养工程,开展校、区(市)、市三级美育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构建我市名师引领效应显著、学科带头人示范作用突出的美育教师体系。
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美育活动和艺术社团辅导工作,在评定职称时按规定计入辅导员工作年限。
城乡学校美育对口帮扶
《意见》要求,要推动城乡美育均衡发展,优先发展农村学校美育工作。开展“艺动城乡”全市城乡学校美育对口帮扶活动,鼓励美育特色学校、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开展“艺动城乡”美育星级结对学校创建活动。
市教育局鼓励美育教师采取支教、走教、巡回教学、流动授课、定点联系、对口辅导等多种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我市还将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建立学生美育成长档案,将学生参加艺术课程修习、课内外艺术活动实践、艺术社团活动等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规划建设艺术教育中心
根据要求,市、区(市)财政要将美育发展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满足学校美育发展基本需求。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和参与学校美育发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
按照区域统筹规划,在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时,应当建设充分体现本区域美育特色和传统文化需要的美育场馆。依托现有资源规划建设青岛市学校艺术教育中心。
时间表
●到2017年,全市中小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配齐配足音乐美术教师,学生参与校内艺术课程和艺术活动比例达到100%。
●到2018年,构建起以音乐美术为主体,舞蹈、戏剧、戏曲、影视表演等同步开设的美育课程体系。全市中小学校音乐美术学科设施设备配备全部达到省定标准,重点加强农村学校美育推进力度。
●到2019年,全面推行美育课程改革,建立满足多样化美育课程需求的多元化师资队伍,将艺术课程纳入初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到2020年,实现城乡学校美育均衡发展,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构建起幼小初高各阶段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人人参与、凸现青岛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美育目标
●幼儿园
要以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为目标,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美育活动,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
●义务教育学校
要以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审美格调、审美理想为目标,培养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
●普通高中学校
要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可供选择的美育课程,满足学生不同艺术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丰富审美体验
●中等职业学校
要强化艺术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学校运用现代学徒制方式开展人才培养
●特殊教育学校
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探索艺术技能与职业技能有机结合的渠道
课时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
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开设美育课程,确保美育课程课时总量达到总课时的9%,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按总课时的11%开设美育课程
●普通高中学校
要保证美育类必修课程不低于6个学分,相当于108课时
●中等职业学校
要将美育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不低于72课时
课程开设
●义务教育学校
开设舞蹈、戏剧表演、戏曲、书法、国画、水彩画等美育校本课程
●普通高中学校
为学生提供合唱、形体、戏剧表演、书法、国画、陶艺、创意设计等能够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的美育选修课程
●中等职业学校
要与专业课程相结合,为学生开设礼仪、主持、模特、电脑绘画、创意设计、木工、雕刻等实用性美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