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改什么?拒绝高分低能,促进教育公平
学生“减负”一考多用特长加分取消
中考改革“做减法”
多项改革海南已率先“落地”
教育部9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细节。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新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海南教育界及广大家长在密切关注最新改革动向的同时,对教育部所公布的改革举措产生了相当熟悉的感觉。记者从省教育厅中招办了解到,我省中招政策与时俱进,多项改革已率先落地实施。
据介绍,根据教育部要求,下一步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做这些“功课”:将对本地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同时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另外,对于考试科目也将会进行更加缜密的设计。
两考合一
最新改革方向: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本省现行政策:近年来我省一直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考试成绩既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招录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成绩打分
最新改革方向: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这次改革进行了综合设计。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要求在语文、数学、外语3科以及体育科目之外做到文理兼顾、负担适度,不是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没有纳入总成绩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同时提出,各地可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本省现行政策:以2016年为例,我省统一考试、考查科目卷面分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均为120分,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满分均为100分,体育满分为50分,8科满分合计810分;生物、地理每科满分为100分。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直接赋予等级。
各学科成绩等级划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生物、地理的考试、考查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全省统一考试学科的成绩,以各考试学科等级和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呈现,既公布考生的各考试学科等级,又公布由各考试学科原始分相加而成的原始分总分。全省统一考查学科的成绩,只公布考生的学科等级。
考试科目
最新改革方向: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将体育也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同时,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由试点地区确定其他纳入“录取计分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在每门课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学生适当的选择权,发展学生优势特长。所以,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将可以选择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之外的其它“录取计分科目”。但是,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要文理兼顾。没有选择的科目,不仅“要学”、“要考”,还要达到“合格”。
本省现行政策:近年来我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个学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7个学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学科由省制定考试项目、考试工作方案,各市县(单位)组织考试。
省教育厅中招办负责人透露,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但并不要求将所有科目纳入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免增加学生负担。目前我省中考科目是符合教育部要求的,下一步将根据改革要求进行更加缜密的设计。
严控加分
最新改革方向: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一是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二是要求各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本省现行政策:在今年中招优惠照顾政策中,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3人以下(含3人)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上两场以上)的考生,可以享受加5分的照顾。根据教育部最新要求,这类加分将予以取消。
招生录取
最新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鼓励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本省现行政策: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6年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招生计划比例确定为:省一级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5%,其余学校不得低于40%。文体特长生招生指标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6%。
另外,根据我省中招政策,各考试学科等级、原始分总分以及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