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课时做了明确要求,要实施以身体锻炼为主的体育教学。同时,还提出将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逐步提高体育学科考试分值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中的比重。
学校要开足开齐体育课程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足开齐体育课程,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组织好每天上午的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上午、下午两个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有一小时的课外体育活动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削减、挤占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时间。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阶段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高等学校须开设体育必修课,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活动。
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将长跑、跳跃等能有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项目列为必修内容,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根据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区别对待,因材施教,实施以身体锻炼为主的体育教学,使学生正确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运动项目教学,提高专项运动能力。大力普及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优势项目,创造条件发展冰雪运动等特色项目,深入挖掘、整理、推广民族民间体育项目,规范实施运动保健项目,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要保证残疾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
逐步提升中考体育分值比重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完善考试评价办法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逐步提高体育学科考试分值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中的比重。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和评价报告制度,并将此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该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从2017年开始,每年公布各市和各高等学校《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各市、各高等学校综合考核指标。
配齐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
为强化队伍建设,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开设体育课、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和科学研究的需要,配齐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小学5个教学班配一名体育教师,初中5-6个教学班配一名体育教师,高中7-8个教学班配一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要按300∶1配备体育教师。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要在配齐体育教师的基础上,根据体育特色(传统)项目建设需要,配备1-2名专项体育教师。
将体育教师培训纳入“省培计划”,以三年为周期,实施体育骨干教师培训,提高体育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着力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