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拉开了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大幕。
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中考招生制度改什么?怎么改?让我们一起来看权威专家对改革看点的分析点评。
1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文件]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汪明]从考试内容上,强调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从成绩呈现方式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试点地区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要求除语文、数学、外语3科以及体育科目之外做到文理兼顾、负担适度,不是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没有纳入总成绩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2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文件]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
[清华大学附中校长王殿军]综合素质评价是中考改革成败的关键。综合素质评价的推出,让我们更加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扭转以考试成绩和分数单一的评价学生的局面。
3 改变唯分数录取模式
[文件]试点地区要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部分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外,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确定其他具体科目及数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要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管理机制,与高考改革相衔接、相协调,改变了传统考试唯分数录取模式,给不同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希望和公平机会,是充满公平理念和创新思想的改革举措。
4 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
[文件]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对象,就是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目的就是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落地时间
到2020年左右初步实现新模式
1 加强省级统筹管理。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统一要求;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2 以地市为主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由地市组织实施,要求地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哪些地市进行试点由自己确定。
4 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核心答疑
问:啥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指导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多重功能。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近年来许多地方进行了两考合一的探索,但名称、要求不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对于个别尚未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这次改革也给予了缓冲期,要求他们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问:综合素质评价咋保公平?
答:经过多年实践,各地初步建立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这次改革又进行了完善。一是在评价内容上,要求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努力把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落细。二是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三是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四是在结果使用上,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
在严格程序、评用分开的同时,还特别强调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客观真实。
问:如何避免学生偏科情况?
答:《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计分科目的机会。改革试点主要基于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的考虑,尝试在保证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发挥学生的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
这项改革试点有三个重要前提:一是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基础。由于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这就要求学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可以选择的只是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科目外的其他录取计分科目。因此,没有选择的科目也不能不学不考。二是建立在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不仅所有科目要学要考,而且都要达到合格。三是注重文理兼顾。为了防止出现偏科,学生在选择录取计分科目时,要做到文理兼顾,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
问:咋处罚恶性抢生源行为?
答:近年来,各地积极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的地方和学校对此不够重视,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应当加强管理。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地特别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这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端正学校办学思想,加大监管力度,为学校的公平竞争、为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