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于7月27日结束。部分院校有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补录)的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范围
有缺额计划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不再进行调剂或补录。
二、征集志愿办法
1、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jnzk.net)公布院校缺额计划。高职类院校见《济南市2016年初中后高职录取情况一览表》,中职类学校见《济南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征集志愿计划一览表》。
2、未被录取的考生,请在8月19日前咨询有缺额招生计划的院校,了解剩余计划及专业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征集志愿分数线为400分,五年制高职及三二连读高职征集志愿分数线为150分。
3、已被录取,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由录取考生的招生院校在录取平台注销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考生信息,注销过程要遵循院校的操作程序。
4、征集志愿录取按照“依据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
5、征集志愿是否录取,由院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与院校联系确认。
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