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其中明确提出将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不断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
2016年7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
《规划》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依据,提出要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逐步使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巩固国家观念。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不断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法治教育,重点加强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不断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