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黔南州教育局发布《黔南州2016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实施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升学)招生录取工作(简称中考),将于7月18至22日举行,全州27所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27077人,禁止招收择校生。
为切实维护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性、严肃性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更好地服务考生、学校、社会。黔南州制定了《黔南州2016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黔南州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该《实施方案》遵循查字典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程序规则,严格执行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州教育局下达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指标(即:统招、特长生计划),不得突破。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擅自招收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调档原则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育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在查字典中考网上填报系统(自愿填报)的原始志愿为依据录取。按照州教育局下达各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类别(即:统招、特长),及各批次平行志愿的顺序一次性按计划数(100%的比例)投档。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该招生学校统招生投档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划定。根据术科成绩和学业成绩择优录取。录取规定,黔南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坚决贯彻执行禁止招收择校生的政策规定,不再招收择校生。外州(地、市)户籍和州内户籍在外地就(借)读的考生,严格按照州教育局黔南教基发(2016)20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执行。职业高中的录取按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
普通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黔招委(2016)1号文件规定及下达在黔南州的省内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分校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并按考生填报志愿的生源情况,以120%比例划定最低投档分数线,呈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批。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的调档原则,按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的105%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招生学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出在黔南的招生计划。视其生源情况,允许超招。
录取批次及时间:第一批次7月18日,录取都匀一、二中统招、特长生计划。第二批次7月19日上午,录取瓮安中学、荔波高级中学、贵定中学、独山高级中学、福泉中学、龙里中学统招、特长生计划。第三批次7月19日下午,录取五年制专科(在黔南地区有招生计划的省内高职院校)。第四批次7月20日,录取各县(市)高中统招计划。第五批次7月21日,录取各县(市)高中特长生计划。第六批次7月22日,录取中职学校计划。各校要严格执行开学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并组织新生报到入学注册。
今年黔南州27所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27077人,其中都匀一中1200人,都匀二中1200人,都匀三中580人,都匀四中580人,都匀民中570人,王司中学90人,兴华学校100人,剑江中学200人,大坪中学100人,福泉中学1300人,福泉四中300人,荔波高级中学1400人,贵定中学1200人,贵定第一中学500人,瓮安中学1450人,瓮安二中1450人,瓮安贵真学校110人,独山县民族中学600人,独山高级中学1427人,罗甸第一中学1800人,边阳中学700人,长顺高级中学1600人,龙里中学1020人,惠水民中3000人,三都民中1250人,三都二中125人,平塘民中2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