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兰州市中考成绩正式公布。市教育局根据2016年城市四区高中阶段的入学率、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结合中考成绩的整体水平,分别确定了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和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为550分;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450分。
兰州市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1日20日进行。
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间:7月11日13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3日22:00;
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14日18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8日22: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8日22:007月19日10:00,结果查询时间:7月20日22:00。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的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的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各招生学校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将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