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普高录取结束 新生7月6日至7日报名
随着普高录取结束,高中录取通知书将陆续送达学生手中。凭此录取通知,市区各普通高中将于7月6日至7日接受新生报名缴费。市教育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收费的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通知明确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学费按学期收取,学费标准:省四星级、三星级普通高中每学期840元。
通知要求,各学校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和校园网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和有关学费减免政策;必须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和助学金政策,对普通高中录取的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学生实行学费全免。
通知强调,要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各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旁听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