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2016年初中毕业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物理试题卷第23小题情况的说明
2016年6月19日全省中考顺利结束,在看到试卷及参考答案后,有部分考生家长反映南昌市使用的物理卷第23小题试题答案存在争议,并向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提出质疑。接到考生家长质疑后,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根据考生家长的诉求,第一时间联系还在入闱点内的命题组,要求命题组专家给出书面说明意见。
同时,为了进一步解答家长的疑问,物理学科命题组专家于6月20日中午前往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和部分家长代表进行了面对面地沟通交流。为确保中考阅卷工作的顺利进行,6月21日上午,省教育考试院又组织本次物理学科命题组全体命题教师、省市教研部门物理学科专家、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同志就该试题进行了研讨。专家一致认为该题无科学性错误,同时对该题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意见进行了补充细化,具体为:第(1)问,时间计算正确,答案为0.5h,给2分;没有选择G1348次列车,扣2分。按照不累计扣分(前面错误不影响后面试题作答)的原则,第(2)问按所选对应的车次计算出列车运行时间和平均速度且正确的各给2分。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