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6中考招生政策出台 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
对于超计划招生学校的校长给予违纪处理或给予学校办学许可年检不合格处理,同时按照超计划招生数量核减次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该市2016年中考招生政策日前出台,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校际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凡学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于超计划招生学校的校长给予违纪处理或给予学校办学许可年检不合格处理,同时按照超计划招生数量核减次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根据规定,具有石家庄市常住户口和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初中往届毕业生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含社会力量办普通高中)、5年制大专(含“3+2”)及普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报考“3+4”本科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河北省初中三年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据了解,石家庄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提前批,“3+4”本科;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二批,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三批,5年制大专(含“3+2”);第四批,普通中专。此外,14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之前。